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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假警察真劫匪的覆滅
2006-05-21 05:57:4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解娟 金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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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21日電 假警察真劫匪被判死刑前不久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上,審判長莊嚴地宣讀了刑事判決書:被告人阮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其辯護人庭審中提出阮劍有坦白情節的辯護意見經查雖屬實,但其不足以減輕阮劍的罪責,故不予采納。被告人阮劍持槍或刀入戶搶劫,數額巨大,並致死1人,犯罪氣焰極其囂張,罪行情節極其嚴重,且刑滿釋放後5年內又犯罪,系累犯,對其應從重處罰。判決被告人阮劍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個被判極刑的阮劍何許人也?他就是那個兩年前闖入某復式住宅打劫,被智勇的屋內市民用花瓶『敲』破了頭的假警察。此案當時名噪一時。假冒警察行搶手段殘忍,罪案累累阮劍1974年生於哈爾濱市。1997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0年10月8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02年7月9日刑滿釋放。

  阮劍於2000年6月23日至2004年10月14日間,在哈爾濱市道裡區、南崗區、香坊區等地,冒充警察、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持尖刀或槍支入戶搶劫作案11起,並致死1人,搶得人民幣、美元、筆記本電腦、金首飾、衣物、照相機等款物合計人民幣207430元。

  2000年6月23日15時許,阮劍攜帶尖刀竄至南崗區花園街25號某居民家,冒充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以查水表為名騙開房門,持刀將被害人仲某逼住,並用仲家的床單將仲捆綁,將仲褲子扒掉,逼問其財物所在,後因仲呼救,阮劍用床單將仲勒死,搶得仲家人民幣1000元後逃離現場。在殺害仲某的第二天,阮劍又攜帶尖刀竄至南崗區國民街的一家住戶,冒充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以查水表為名騙開房門,持刀將被害人趙某逼住,並用趙的旅游鞋鞋帶將趙捆綁在椅子上,搶得人民幣1000元及價值人民幣800元的照相機鏡頭一個。贓物被阮劍賣掉,贓款被其揮霍。2002年11月14日11時許,阮劍攜帶尖刀竄至道裡區西七道街的一家住戶,冒充警察騙開房門,持刀將被害人楊女士逼住並捆綁,搶得人民幣2000元;沒過幾天,阮劍攜帶尖刀竄至道裡區經緯二道街某單元的一家住戶內,冒充警察騙開房門,持刀逼住被害人冷某並將其捆綁,搶得人民幣11萬元及價值人民幣10400元的筆記本電腦一臺。2003年5月7日中午,阮劍攜帶尖刀竄至南崗區中植方洲苑小區的一家住戶,冒充警察騙開房門,持刀逼住被害人田某並將其捆綁,搶得人民幣2000元。贓款均被其揮霍。

  除了搶劫財物以外,阮劍還搶奪公安人員槍支,並用之於更多的犯罪行為。2003年5月16日13時許,阮劍攜帶尖刀竄至南崗區嵩山小區,冒充警察將被害人衛某家房門騙開,持刀將衛家保姆逼住並捆綁,搶得人民幣7000元、美元600元、價值人民幣4620元的金戒指兩枚、金項鏈一條及警用手槍一支、子彈4發。從此後阮劍再作案時變攜刀為攜槍。2003年12月24日,阮劍竄至香坊區安埠小區,冒充警察騙開一住戶房門,持槍將被害人孫某逼住並捆綁,搶得人民幣700元及價值人民幣2200元的金戒指一枚、金項鏈二條。2004年1月18日,阮劍攜槍竄至哈爾濱市南崗區金桂園小區,冒充警察騙開一住戶房門,持槍將被害人侯某逼住並捆綁,搶得人民幣500元及價值人民幣4萬餘元的女式貂皮大衣三件、尼康牌照相機一臺。屢屢得手讓阮劍犯罪更加瘋狂,有時在一個地方連續作案。2004年4月17日12時許,阮劍攜槍竄至南崗區長江路名苑小區,冒充警察騙開一住戶房門,持槍將被害人喬某逼住並捆綁,搶得人民幣200元;隨後阮劍又攜槍竄至該單元的另一居民住戶門外,冒充警察騙開房門,持槍將被害人馬某逼住並捆綁,搶得人民幣300元及價值人民幣9460元的金手鐲一副、金項鏈一條。倒霉劫匪栽在『智勇雙星』的手上2004年10月14日,阮劍的『好運』走到了盡頭。這天,阮劍攜槍竄至南崗區黃河小區某住戶門外,冒充警察騙開房門,掏出手槍逼住前來開門的女主人蔡某。蔡某家是復式結構。看到用手槍指著自己的阮劍,蔡知道自己遇到了劫匪。經過短暫的悔恨和驚慌之後,蔡冷靜了下來,她知道過度驚慌只能帶來更大的危險。為了提醒她在樓上的朋友李某知道樓下的情況,她一面拿出身上300元錢交給阮劍,一面大聲地與阮劍對話。在樓上的李某聽清了蔡與阮劍的對話後知道了下面的情況,就埋伏在樓上的一個角落,並拿起了一個花瓶准備當作武器。

  搶到300元的阮劍哪能就此罷手,他逼著蔡帶他往樓上走,想在這座豪宅內多弄些錢。當他們經過李某藏身的地方時,李某立即衝了出來,用手中的花瓶向阮劍的頭部猛擊,阮劍頓時血流滿面(後經證實他頭骨塌陷)。在搏斗中李某將阮劍手中的手槍奪下。這時受傷的阮劍無心戀戰,帶著那300元的『戰果』倉皇逃離了蔡家。在他跑到該小區大門口的時候,由於躲閃不及,撞到了一輛駛來的轎車上。身受重傷的阮劍踉蹌著勉強回到了自己的住處,擔心蔡家報案而不敢上醫院醫治。就打電話叫來了自己的朋友。朋友看他的傷勢太重,就將昏迷不醒的阮劍送到了哈醫大附屬二院。此時蔡某已經報案,公安部門提醒不要給陌生人開門阮劍作的11起案件中,手法幾乎都一樣———冒充警察讓被害人開門,然後進屋暴力搶劫。這裡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問題,就是在他讓被害人打開門的階段,無一例外地都成功了。這裡體現了我們的公安人員在市民心目中的可信度,但同時凸顯市民防范犯罪警惕性的低下。

  一位公安民警介紹,公安民警是紀律部隊,任何行為都要在嚴格的規范下進行,不會隨便做事,更不能隨便地進入市民的家中。近年來由於刑事犯罪的特性,很多市民對於『詐門』的警惕性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現在很少有人聽到什麼推銷之類的話就會輕易開門。但阮劍為什麼能頻頻『詐門』成功呢?他就是利用民警的信任感來欺騙市民,說一句『我是派出所的』或是『某某分局』的,以了解情況的名義讓市民開門,然後進屋作案。市民應該提高警惕,在警察『登門』的情況下,一定要問仔細對方的來意、工作內容等,並要求對方出示證件等相關手續。在這樣的追問下,一般冒充警察等公務人員的犯罪分子就會語無倫次,馬上『顯形』。安人員很快將正在治療的阮劍抓獲。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