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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環保局規定突發污染事故須1小時內上報
2006-05-22 16:19:46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於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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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22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環保局制定了《哈爾濱市環境監察應急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規定哈市環境監察部門在處置污染事故時,應在1小時內上報。

  據了解,哈市環保局監察支隊成立了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重、特大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現場監察和協調;並對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參與協調進行現場處置,制訂安全防護措施。按照污染源的不同,設水、大氣、自然生態破壞等6個職能分組,負責開展環境現場監察及安全保護,對環境污染事故調查、取證,核定事故危害和損失,研究擬定應急方案和處置措施。

  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包括接報與啟動、事故認定與報告、現場應急處置、事故調查處理和污染跟蹤五個步驟。具體為,接到事故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環境污染事故現場監察領導小組報告。接報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所有組成單位人員,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提出對事故性質和危害的認定意見,報請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定。

  在進行現場應急處置的同時,應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保護事故現場,收集證據和資料,填寫《環境污染事故現場監察情況表》進行調查取證。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定時報告,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