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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私建外樓梯鄰居來賊20多回
2006-05-25 15:41:1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湯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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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B棟4單元201室私建的戶外樓梯。

  東北網5月25日電 珠江小區105B棟4單元的王大媽反映,2004年春,4單元201室在自家陽臺扒開一道門,貼著牆建了一個鋼架結構的室外樓梯。因陽臺前有一條寬約一米的緩臺,小偷順著這個戶外樓梯很容易爬到緩臺上,再由緩臺攀上各家的陽臺鐵護欄。因為擔心安全問題,居民們當時向城管部門舉報,但沒人來制止,這個戶外樓梯建成了。當年8月的一天半夜,4單元3樓居民王先生聽到自家客廳裡有響動,出臥室一看,見有一個小偷已鑽出王家的陽臺,跳到外面的緩臺逃之夭夭。為此,王大媽又多次向香坊區行政執法局投訴,但戶外樓梯始終沒人管。

  居民李老太反映,自從鄰居建了這個戶外樓梯,害怕招賊,緩臺上2樓、3樓的住戶爭相安裝窗戶鐵護欄,給賊提供了便利。小偷們半夜從樓梯爬上緩臺,夏天半夜見誰家開著窗戶,就進去偷東西,樓裡已有好幾家進賊了,前後有20多回,嚇得各家夏天不敢開窗戶。

  負責珠江小區管理的香開物業房管員劉麗介紹,105B棟4單元201室房主建戶外樓梯時,沒有審批手續,物業責令他停工,房主不理會,物業就向香坊區行政執法局舉報,該局答復說:『我局不負責小區院裡私建,應該由小區物業管。』物業沒有執法權,只能聽之任之。

  24日,記者印證了居民投訴的遭遇。接到居民張先生電話,香坊行政執法局法規科一工作人員說:『這件事應該向我局的勤務指揮中心諮詢。』撥通勤務中心電話,楊姓值班員答復:『這件事已超過兩年了,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沒法管了。』張先生問:『私建樓梯該不該你們管?為啥兩年了居民一直投訴還沒有拆掉?』見張先生窮追不捨,楊回答:『嚴格說這事兒不該我們管,歸物業負責。』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