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日電 胡國文(化名),齊齊哈爾市公安局主管危險品的民警。在齊齊哈爾市提起他的大名可謂如雷貫耳,人們還記得2003年他不顧個人的安危,追隨排爆英雄於尚清衝上排爆第一線的英勇形象。在薩拉伯爾案發現場排除最後一枚炸彈的時候,不幸發生了爆炸,排爆英雄於尚清被炸成重傷,胡國文也在爆炸中被燒傷。
2005年,齊齊哈爾排爆英雄於尚清被公安部授予二級英模的稱號,而胡國文卻在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了。
為采石場提供爆炸物案發
2003年因公負傷後,胡國文一直在家休養,等待他的是鮮花和榮譽。
然而,2005年3月3日,幾名民警出現在胡國文家門口,一副冰涼的手銬戴在他的手上。原來,作為管理危險品的民警,在休養期間他竟然涉足槍支、彈藥、雷管等買賣。
齊齊哈爾碾子山區有許多的采石場,一個現象很早就引起了當地警方的注意,原本一家定期審批購進爆炸物品的采石場,很長時間未履行審批手續,而采石生產仍在繼續。據介紹,齊齊哈爾市公安局有嚴格規定,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統一由設在齊齊哈爾市化工廠的某公司(經省公安廳審批)經營,各縣、區涉爆單位使用炸藥、雷管、導火索必須經當地治安部門開具《爆炸物品購買證》和《爆炸物品運輸證》,再到齊齊哈爾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經危管大隊大隊長等審批,由危管大隊內勤開具加蓋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爆炸物品管理專用章的購買證和運輸證。采石場未按正規手續購入爆炸物,說明在齊齊哈爾市還存在一個非法購買爆炸物的渠道。
2005年3月1日下午,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對碾區非煤礦業主使用爆炸物品情況進行突擊檢查,在碾區某采石場的一作業現場及辦公室內收繳非法儲存和使用的雷管437枚、導火索500米。經非法業主的交代,這批非法的爆炸物是從胡國文的手中購買的。
車庫裡隱藏著一個小型『軍火庫』
警方當即對胡國文采取了強制措施。辦案人找到這名主管危險品的民警私藏危險品的倉庫,就像打開了一座小型『軍火庫』,裡面的景象讓在場的民警都感覺震驚。
這個倉庫曾經是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後廢棄。2004年10月,齊齊哈爾市軍事航空體育學校校長與胡國文聯系,將存放在該校倉庫幾十年的各種報廢子彈10000餘發及雷管等物品上繳給齊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讓胡國文出具移交手續。胡國文未出任何手續,將上述物品存放在這間廢棄庫房內。
據介紹,胡國文作為齊市公安局正科級偵察員,分工是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具體內容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煙花爆竹生產、使用、儲存、銷售單位的安全監督及廢舊炮炸彈的收繳工作。但是,按照有關規定胡國文只負責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對槍支、彈藥沒有管理權,更沒有擅自收繳、保管權。在齊齊哈爾市局設有專門的槍支、彈藥庫,治安支隊危管大隊有專門管理槍支、彈藥的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據胡國文交代,他家的車庫內還存放過重慶立管獵槍、齊齊哈爾市獵槍廠生產的鷹牌唧筒式獵槍、小口徑步槍、自制轉輪小口徑手槍各1支,火雷管5000枚,各種子彈200餘發。2005年3月3日,胡國文的親屬將以上物品處理掉。3月10日,辦案人在掩埋現場將以上物品找回。經鑒定,以上槍支都是國家法律規定禁止個人持有的槍支。
利用職權買賣彈藥
法院的判決書上,記錄著胡國文操作的一筆筆違法交易:
2004年9月至11月,被告胡國文使用偽造的《爆炸物品購買證》,先後4次到黑龍江青岡縣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每枚火雷管0.40元、每延長米導火索0.60元的價格,購買火雷管50000枚,導火索22000米。後以每枚火雷管0.90元、每延長米導火索1.10元的價格賣給程某火雷管25000枚、導火索20000米,又以同樣的價格賣給彭某火雷管25000枚、導火索2000米。
被告人胡國文在任齊齊哈爾公安局治安支隊民警期間,到齊齊哈爾某廠檢查時發現該廠有獵槍子彈,便多次找到該廠廠長要求購買該廠生產的獵槍子彈用於打獵。對方無奈,在胡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以1820元的價格分別於2004年12月3日、2005年1月14日兩次賣給胡國文箭牌12#獵槍彈2000發。這批子彈被胡國文以每發子彈2.5元的價格賣出1000發。案發後,925發子彈被依法收繳。
2005年1月14日,被告人胡國文使用一張偽造的《爆炸物品購買證》,以某部訓練用子彈為由,到齊齊哈爾市軍事航空體育學校,找到該校校長,以每發子彈0.40元的價格購買小口徑運動步槍子彈12000發,後被胡國文將其中的9000發賣給於某。
2005年春節期間,被告人胡國文將1支從1992年以來一直藏匿於家中的齊齊哈爾市產五連發唧筒式獵槍(槍號為95090967)送給夏某,案發後此槍被依法收繳。經鑒定,該槍具有殺傷力。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國文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今年1月19日,一審法院判處胡國文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胡國文等人不服上訴,近日,齊齊哈爾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二審,維持一審的判決結果。
胡國文被判刑的消息傳出後,齊齊哈爾的市民無不為之扼腕嘆息。律師王文明認為,作為人民警察從立功受獎到淪為階下囚,從胡國文的角度看,這是一起個人的悲劇,但更可看出管理制度的漏洞,否則胡國文作為一個負責危險品管理的民警不可能達到違法的目的,也不可能從中獲利。因此,要從根本上堵住制度上的漏洞,杜絕今後類似案件的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