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6日電 提交省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審議的《哈爾濱市太陽島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在規定『風景名勝區內不得非法捕捉、捕撈、傷害、獵殺動物』,『風景名勝區的水域為常年禁漁區』的同時,破天荒地做出了『在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劃定的水域內可以釣魚』的例外規定。
《條例》補充完善了一些相關規范,規定了在風景名勝區內應當采用集中供熱方式或者使用清潔能源供暖。在廣泛征集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做出了『在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劃定的水域內可以釣魚』的規定。同時,還分別規定了風景名勝區核心區、風景名勝區和風景名勝區外圍保護地帶內的禁止行為。此外,對利用風景名勝資源從事經營活動設定了限制規范,規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工商部門編制風景名勝區經營網點統一規劃,工商部門審批項目時應當嚴格按照規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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