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6日電 為貫徹國家土地政策,節約高效利用土地,哈市國土局將通過加強土地出讓金的管理、實行土地年度供應計劃制度、陳欠土地出讓金的清繳等措施進一步規范土地管理。這是記者1日從哈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相關部門座談會上獲悉的。 會上指出,哈市應嚴格執行年初確定的土地供應計劃,沒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的,不予批准農用地轉用,超年度計劃用地的,經哈爾濱市政府批准後,繳納土地收益費。同時,開展陳欠土地出讓金的清繳工作,哈爾濱市委、市政府決定,逾期不交的,將采取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追繳。 對土地市場建設,今後哈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原則上實行淨地出讓。經批准的單位自建房,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原則上不能低於同等條件下的地域地塊招拍掛的底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要求改變用途的,屬於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實行招、拍、掛。因特殊原因需要協議出讓的,交納的出讓金也不能低於同等地域地塊招拍掛底價。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由市政府統一平衡、統一規劃、統一運作。各區政府不能再搞以房地產項目招商。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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