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0日電 租兩年房子,被房屋中介收取了800多元手續費。近日,哈爾濱市房屋租賃中心因存在亂收費問題被哈爾濱市物價局檢查分局查處。
近日,房主張某通過哈爾濱房屋租賃中心將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一套門市房出租,出租費1.2萬元/年,哈爾濱房屋租賃中心讓張某交兩年的房屋租賃手續費,共834元。張某覺得租賃中心的收費不合理,於是將此問題投訴到哈爾濱市物價局12358價格舉報中心。經檢查核實,哈爾濱市房屋租賃管理中心收取的租賃手續費並沒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文件執行,而是自己定價,收了張某834元手續費,屬於亂收費行為。
據介紹,按物價部門房屋租賃文件規定,房屋中介部門應按租賃金額的1%計收租賃手續費,並且由租賃雙方各承擔50%。張某應承擔1.2萬元租賃費的1%的50%,也就是60元,張某租兩年纔需交120元的手續費。事後,物價部門已責成該房屋租賃管理中心將多收價款714元退還給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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