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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喪葬費被人冒領 律師:家屬可持不予立案通知書到法院起訴
2006-06-10 08:03:1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康福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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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0日電 喪葬費被人冒領,做筆跡鑒定前後做了一年多,又被告知無法立案。宮女士說,難道我父親的1500元喪葬費就白白被人領走了嗎?

  宮女士向記者反映,她父親是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機車車輛配件廠職工。2004年12月份,父親去世後,她本人去父親單位領取1500元喪葬費時,財務室的人卻告訴她,喪葬費已被人領走了,而且單據上還有宮女士的簽名。宮女士對此十分驚訝,認為喪葬費被人冒領了,便找到了廠有關領導,廠領導要求廠保衛科人員與宮女士到鐵路公安部門做筆跡鑒定。哈爾濱鐵路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一位負責人受理了此事,並讓宮女士回去等消息。但此後宮女士多次詢問沒有結果。

  6日,記者與宮女士一起來到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機車車輛配件廠,該廠一位副廠長介紹,財務室原來有3個人,其中兩人現已退休,還有一個姓劉的女同志在崗。當記者找到姓劉的女同志時,她表示說話『不方便』,未向記者介紹任何有關喪葬費的事便急著走開了。

  記者來到當初受理此事的哈爾濱鐵路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該大隊一位姓安的隊長向記者介紹,他剛來不久,受理此事的前任隊長已調離崗位,經他向前任了解後得知,當初刑警大隊確實受理了此事,但按侵佔案件來處理,需達到5000元纔能立案,此事不夠立案標准,刑警隊對此也愛莫能助。

  黑龍江屹東律師事務所王軍對此解釋說,根據公安部門辦案程序,如果鐵路公安部門不予立案,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宮女士可拿著不予立案通知書到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後會委托有關部門來做筆跡鑒定。

責任編輯: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