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2日電 為完成法院規定的結案數,基層法庭在沒有正式受理案件的情況下,自交訴訟費,湊人名,自按手印,偽造案卷湊數。這是黑龍江省海倫市人民法院內部的『做卷』秘密。知情者說,『一本案卷半個小時就做出來了』。
海倫法院開始『做卷』的當年,就被綏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滿意的法院』稱號。而『做卷』帶來的直接危害,則是加劇了農村法庭的高收費。
在法院工作了18年的老法官毛書銘說,從2002年至今,在沒有足夠案源、正常案件無法達標的情況下,多數派出法庭采用這種『做卷』方式完成任務。
任務下到各法庭
『做卷』始創於2002年。當年年初的海倫市法院全院工作會議上,院長姜立波布置了一項特別任務:要求各法庭在正常案件基礎上,年底前須完成100件民事案件和60件執行案件。接到任務的包括法院民、刑等法庭和分布於下轄23個鄉鎮的7個基層法庭。
海倫市是個縣級市,轄區內80%是農村人口,經濟欠發達,發案率較低。此前,全市每年審理的案件數也就1000多起。2002年每個法庭一下子增加160件案子,也就意味著,全院當年一共要多出1000多件的辦案任務。
多數庭長告訴記者:『領導下的命令,你不做不達標,年度考核評模晉級沒你的事,誰敢不完成?那就是死命令,有意見你敢說嗎?不做收拾你。』
壓力之下,2002年底,布置到各法庭的160件案子任務,多數圓滿完成,全院審理案件總數一下子比前一年增加一倍多,工作業績十分突出,當年被綏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滿意的法院』稱號。
海倫法院『做卷』內幕
這一任務延續到2003年,同樣取得積極效果,法院完成案件數穩步上昇。到了2004年,黑龍江全省取消農業稅,農村的清欠案件大大減少。在此情況下,海倫市法院下達任務改為一年各法庭需『審理完成200起案件』,而60件執行案的任務仍然不變。
對此要求,姜院長的解釋是,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基層法庭如果一年案件數不足200件的,要進行撤並。他為了把這個精神傳達下去,要求下屬法庭『要多辦案,快辦案,以緩解法院經費緊張的局面』。
於是,『200件的案件任務』延續到今年,成為海倫市法院各法庭一年固定不變的工作目標。記者了解到,這兩年來,除了東邊景法庭2005年未完成任務外,其他法庭都超額完成了案件數。
三等功的背後
2006年6月1日,海倫市倫河鎮倫河人民法庭檔案室。一份『2002年立案登記簿』展現在記者面前,編號從『131』到『230』,加起來正好是100件。登記簿上顯示的信息頗有一些規律:案件原告一律為某某村委會,而被告的名字都是該村的農民,立案時間集中在10月到12月,結案方式多數為『調解』。
『裡面的案子基本是「做卷」,都是當年年底到各村去,由村委會整理一份村民名單,注明欠村裡農業稅多少多少,然後用現成的訴狀,讓村委會蓋上章,回來統一做卷,手印有的書記員摁,有的審判員就給摁上了。』
時任倫河法庭庭長的毛書銘說,登記簿上的100件民事案件,少數幾個是真實的案件,有完備的受理過程,其他的案卷,都是做出來的。為了使『做卷』與正常案件有所區別,編號從131開始專門單立一簿,之前的1到130號案件為當年法院正常審理的案件。
毛書銘透露,這100件民事案和正常案件一起,當年年底全部上交到海倫市法院統一歸檔。交卷時法庭自己墊付了每件50元錢的訴訟費。所以案件標的都不超過1000元,因為超過1000,訴訟費就要增加了,法庭墊付的也要相應增加。
通過這種方式,倫河法庭在一個月時間內,高效完成了上級指定的100件民事案件,在12月底交齊了案卷數。由於2002年完成任務積極,倫河法庭當年被授予三等功。
『誰心裡都明白這個三等功是怎麼得來的。』毛書銘自嘲。
心照不宣『做卷』
記者調查了解到,通過『做卷』完成任務,倫河法庭並不是特例,類似做法在別的法庭同樣存在。
海興法庭一位老審判員證實,法院每年布置的任務數,他們也都是由法庭統一給做的。
這樣的案子,多數都來自農村的清欠。在豐山鄉豐合村,村民朱文、郭金榮就曾成為案件的主角。兩年前因為欠繳幾天農業稅,她們先後聽說自己被村委會告上了法庭。雖然是被告,但官司跟她們沒什麼關系,所有的法律文書,都沒有遞交到手裡過,更沒有交過什麼訴訟費。
『欠交或晚交稅費的村民多得很,反正後來都交了欠款,實在沒交的肯定是交不起。法庭幫村委會要債,這樣的事年年有。什麼時候告到法庭的我們都不知道,還以為是嚇唬一下村民呢。』
法庭如此辦案,要完成上級任務,確實不難。據了解,海興法庭最多的一年,辦案超過400件,至今這個數字仍是法庭辦案的最高紀錄,被海倫法院多次予以表揚。而經記者確認,通過『做卷』完成任務,在基層法庭中普遍存在。目前7個派出法庭中,承認做過卷湊數的法庭就有4個。對此法庭具體工作人員並不隱諱,甚至是公開的秘密。
據倫河法庭一位工作人員透露,2004年以後在上級法院衡量總數的情況下,法庭需要通過『做卷』機動補齊200件案子的任務,案源多了少湊、案源少了多湊。去年倫河法庭『做卷』大約四五十起。這兩年的『做卷』,都不再正式登記進入法庭民事案件立案簿。
訴訟費轉嫁給農民
『做卷』帶來的直接危害,是加劇了農村法庭的高收費。
毛書銘告訴記者,2002、2003年多做160件案子,每件訴訟費50元,一共額外增加了8000元的訴訟費上繳任務。這對於正常案件一年訴訟費纔兩萬多元的法庭來說,是不小的負擔。所以各法庭都通過提高辦案收費,補齊『做卷』要上交的50元訴訟費。
按照規定,正常的離婚案訴訟收費是50元,其他工本費用、實際支出費用加在一起也不應超過150元,但經記者在倫河鎮、百祥鄉、豐山鄉走訪調查,這些地區的離婚官司轄區法庭一次性實際收費都在500元以上,最高的能達到650元。
倫河鎮北倫村村民高和與妻子離婚,鬧上法庭,一次性交費560元,至今判決書也未拿到手裡,兩夫妻倒是已經和好。
根據統計,目前倫河法庭一年受理60起左右的離婚案件,佔總體案件數的50%以上,其他法庭也多數是這個比例。那麼每年一個基層法庭在離婚案件上的收費,保守估計就達到3萬元以上。
海興法庭一法官用『亂收費非常嚴重,觸目驚心』來形容目前基層法庭的辦案收費現狀。而法院內一領導也向記者透露,去年海倫市法院一派出法庭被群眾舉報高收費問題,後經省紀委調查,查實了至少幾十萬的高收費黑洞。
『具體「做卷」、收錢的是我們,承擔責任的也是我們。可是上面法院不給法庭下撥辦案經費,連蓋樓錢都要自己出,法庭變成自負盈虧,吃住、辦公、油耗、取暖,所有都是自己管,逼得我們不得不這麼做。』毛書銘認為高收費根源出在上面法院。
7個派出法庭在經費不足的情況下,一方面要湊齊『做卷』上繳的訴訟費,另一方面還要自己想辦法攢足辦案經費,甚至是為達標,自籌建法庭款。
種種壓力之下,不得不通過官司高收費,想法設法從老百姓身上要錢,少數法庭也通過這種手段自肥腰包,最終苦了的是當地年均收入僅三四千元的普通農民。
司法統計的秘密
通過『做卷』完成指標,又通過高收費湊齊上交的訴訟費,如此惡性循環,形成基層法院的畸形發展。令人驚訝的是,對這一狀況,上級法院似乎並未覺察。
海倫市法院院長姜立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海倫法院決不會有一件假案。』而當記者以查實的假案質疑時,姜院長仍認定不存在這種情況,至少是不知道有這種情況。
對此,部分基層法官的看法是:『內部的人一看就明白,知道是真是假。上級基本就是默認態度。』
為了確實了解海倫法院的假案情況,記者向姜院長提出到檔案室查卷。不巧正值『法院准備搬家、檔案室所有案卷已經打包封存』。姜院長說,等新法院施工完畢搬進去以後,可以看案卷。記者到法院新址一看,新樓尚在施工當中。
對於『做卷』,基層法庭的多數工作人員意見不少。他們認為,這類案件不僅增加法庭負擔,浪費了時間和資源,而且把訴訟費變相轉嫁到百姓身上,對基層工作是一個損害。
『法院年年向上級法院上報案件數,在最高法院形成報表,最終根據數據進行司法統計,以此進行司法決策。這類假案造成國家司法統計不准,最終影響國家決策的正確性。更為關鍵的是,法律是很嚴肅的東西,你這樣造假,更損害司法權威。』對於『做卷』帶來的深層問題,一位老法官的思考更為深刻。穴文中除毛書銘、姜立波外,其他均為化名雪(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短評
法院造假案意味著什麼
如果不是記者的深入調查,我們很難相信在莊嚴的法院居然會發生這樣大規模的造假案的事情。而這一切,又都是以集體的名義,是主持正義的法官們在一本正經地乾著造假的事情,並且還成為圈內人心照不宣的『潛規則』。想到這,筆者感覺到再沒有比這更可怕的事情了。
也許有人認為,法官偽造案卷,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因為這種偽造行為只是法官為自己臉上涂脂抹粉,為的是讓上級高興,並沒有直接讓當事人增加負擔,也沒有損害群眾利益。事實果然如此嗎?非也!法院受理案件需要收取訴訟費用,既然要偽造案卷,憑空增加訴訟量,那麼法庭和法官們就得自己墊付訴訟費,但他們肯定不會白白墊付,他們要將錢收回來,那就只能增加當事人的負擔。
偽造案卷最大的危害莫過於對司法權威的損害。一個法官只有在日常的點滴中能讓民眾放心,民眾纔有可能相信其會公正地作出裁決,纔能培養對法治的信仰。
香港法學家陳新民說:『僅僅要求法官要用最好的知識和良知來裁判,是不夠的。應該要規定法官僅需要那些最小的知識,而需要那些最大的良知。』我們實在難以相信,一個敢於偽造案卷的法官,他會作出什麼樣的公正裁決,因為他偽造案卷的行為,已經喪失了他的公信力。法官沒有了公信力,司法就不可能有權威,法治也就不可能實現。
所以,我們呼吁相關部門嚴肅查處發生在黑龍江省海倫市人民法院的造假案,要根除讓法官造假案的體制上的原因,要讓法官重拾廉恥,讓司法重塑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