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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劃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基本條件
2006-06-29 00:16:4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經濟報 作者:鄭偉
東北網6月29日電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設置,省衛生廳日前出臺了《黑龍江省關於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指導意見》,劃定了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基本條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是指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法許可證》,能為參合農民提供醫療康復、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項服務內容,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的公立的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
《指導意見》提出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即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具備認證、處置簡單傷病的能力;鄉鎮級定點醫療機構科室完整、具備急診急救及常見病的診治能力;縣(市、區)級定點醫療機構科系完整,具備急診急救及常見病、多發病、一般慢性病及疑難病的診治能力,應為二級以上(含二級)的綜合或專科醫療機構;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應為三級醫療機構,也可為具有特色及傳染病、職業病、精神病等專科醫療機構,負責各類急癥、慢性病及轉診病人的診治工作。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