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4日電 作為既節能又環保的新型產品,太陽能熱水器已受到人們普遍關注。但在哈爾濱市,其推廣應用卻始終步履艱難。一些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拒絕太陽能熱水器落戶居民樓頂,想使用太陽能的住戶只能望『陽』興嘆。
太陽能熱水器難上樓頂
為將太陽能熱水器安上樓頂,居民陳先生費了不少周折。他住的不是頂層,想安就要征得頂層住戶的同意。可好不容易做通了鄰居的工作,物業又出面阻止。交涉了一周,又交了幾百元風險金,物業纔勉強同意並明確表示:一旦出了問題,要按業主私自安裝處理,業主承擔所有責任。陳先生說,早知這麼麻煩,當初就不會買太陽能熱水器了。
據調查,哈爾濱市絕大多數小區禁安太陽能熱水器。一些新建小區進戶前特意在服務協議中,對嚴禁在小區屋頂和平臺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做出明確規定。
物業阻止安裝『理由充分』
物業管理者表示,樓頂屬公共空間,且面積小,不能滿足所有住戶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的需求。且現在幾乎所有樓房均無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的設施,如要安裝,管線就要通過煙道或排風道,安裝多了勢必影響住戶排煙和排風。此外也影響小區整體美觀,不利於物業對屋面進行正常維護管理,加上氣候、個別熱水器質量不過關等因素,還會帶來安全隱患。
應制定相應地方法規細則
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再生能源法》中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安裝和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能供熱采暖和制冷系統。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建築物的設計和施工中為太陽能利用提供必備條件。對已建成建築物,住戶可在不影響其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准的太陽能利用系統。』其中還規定,對阻撓安裝太陽能利用系統的,由相關部門給予處罰。
針對哈爾濱市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受阻的情況,業內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出與《再生能源法》配套的地方法規或細則,比如,在建築行業實行新建樓房必須預留太陽能熱水器安全放置設施,實行安裝資格證制度,安裝、使用必須遵循安全規章,防止私裝亂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