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6日電 為了解決因出租車經營方式而帶來的出租車司機與出租車公司之間的矛盾,特別是由於產權問題而造成的雙方間的矛盾,黑龍江省將逐步轉變出租車的經營方式,將由現在的『公』車『公』營的公司化經營模式,變成『公』『私』並存的經營方式。這是記者從省交通廳5日召開的全省道路運輸工作會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在1980年左右,哈市就出現了出租車。最初出租車是實行一家一戶個體經營。當初出租車營運牌屬於稀缺經濟資源,由政府進行資源配置。政府擁有營運牌的所有權,通過制訂政策將營運牌無償或有償拍賣給出租車公司。從1999年開始,政府對擁有營運牌的經營者以八年為經營期限收取固定的營運牌拍賣費,公司成了營運牌的主要所有者,成為了政府授權的從事客運出租車服務業的特許經營主體。哈市出租車行業從一家一戶的個體經營逐步進入到公司化經營。
據哈市工商局第五分局交通管理所的調查報告顯示,目前哈市個體運輸戶大約佔全部出租車司機的10%,而從出租車公司租賃營運牌的車輛佔90%左右。據悉,他們隨機抽取哈市50家出租車公司5214臺出租車作為調查對象,其中個體運輸戶掛靠在出租車公司的有470人,佔全部被調查者的9%。車輛的營運牌和車輛均為這些司機個人投資,個人所有,他們每月向所掛靠的出租車公司交納100元的管理費。而租賃出租車公司營運牌的有4744人,佔全部調查者的91%。這些出租車司機交納營運牌有償使用費和購車款(或出租車司機自行購車),營運證、行車執照和購車發票都屬於出租車公司,出租車司機每月還要向公司交納大約600元左右的管理費。據悉,最容易發生產權糾紛的就是這近九成的租賃營運牌的出租車司機。
有關人士認為,經過近20多年的發展,出租車行業所有制形式也逐漸從個體轉到公司,管理模式也從個體管理車輛變成公司管理車輛。政府當初實行公司化經營的本意是希望出租車公司以特許經營者的身份招聘司機,並按《公司法》規定與司機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政府特許的客運出租車服務業務。但是,實踐證明實行公司化經營的效果並不理想,主要是一些公司放松管理、從中漁利、不規范經營,導致勞資糾紛、經營權糾紛等事件頻發。出租車公司的不規范行為使得出租車司機成了風險主體,即買車錢由司機承擔、運營中的風險也由出租車司機承擔,出租車公司只是坐收漁利。而導致這些問題出現的根本原因是,大多數出租車公司沒有執行政府的本意。
據交通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後,我省出租車行業將逐步轉變為公車公營的公司化經營與個體經營相結合的經營方式。就是車輛由企業購買,歸企業所有,采取承包或聘用的方式經營,公司與駕駛員是勞務關系,保養、維修車輛等一系列問題由企業來負責,這樣雙方的產權明晰,公司與駕駛員之間是純粹的僱傭關系,這可以有效避免產權糾紛的出現。
有關業內人士認為,近幾年國內一些城市客運出租車行業因產權模糊而引發的各種矛盾持續不斷,甚至有些矛盾已經演化成為影響城市發展、公共安全的社會問題。明晰產權歸屬、劃清產權邊界、確定經營主體也是我省要解決的問題,今後逐步實行公車公營的公司化經營與靈活的個體經營相結合的經營方式,可以有效避免產權糾紛的產生。但是有關部門也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實行新的政策還必須加強對出租車公司的管理,避免再出現以前發生的問題。
另外《行政許可法》頒布後,地方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被撤消,出租車市場准入面臨無法可依的狀況,使當前出租車管理工作滯後於經營,滯後於行業發展。這也是出租車管理部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只有解決好這個問題纔能實現個體經營進入出租車領域並良性發展。
據了解,目前,北京、安徽等地也正在探討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