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12日電 一60歲老翁為了討新交的37歲女友的歡心,以幫朋友買車為名,詐騙了相處10年的好朋友。近日,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
家住大慶市的男子呂某,今年已經60歲。2005年初,已經離婚多年的呂某,經人介紹,認識了37歲的女子張某。見到張後,呂感覺非常好。為了博得張的芳心,呂說自己是做生意的,買賣非常好。每次和張見面,都出手大方,給張買很多東西。漸漸地,呂有些入不敷出。
2005年春節,呂像往年一樣,來到相處了10多年的好朋友吳某家中拜年。在吃飯的時候,吳說她的兒子想要買一輛二手大貨車拉活賺錢。因為呂曾做生意多年,讓呂幫助聯系。開始時,呂感覺很為難,但是,他轉念一想,自己剛剛交了年輕的女朋友,手裡正缺錢。於是,呂打定主意,利用這個機會,騙朋友一把。
2006年2月11日,呂找到吳,說在哈爾濱幫助她們聯系了一輛貨車,價格8萬元,讓吳和他一起到哈爾濱買車。吳的兒子說自己只能拿出6萬元錢。為了騙到朋友的錢,呂給了吳一張只存了幾百元錢的信用卡,欺騙吳說,裡面有2萬元錢,讓她先拿著用。見到呂如此誠懇,又是多年的朋友,吳便和呂一起來到哈爾濱。
當天晚上,他們住進了哈站附近的一家旅店。呂示意吳,旅館很亂,讓她將6萬元錢交給自己保管。深夜,趁吳熟睡之機,呂將6萬元錢拿走。拿到錢後,呂找到了自己的女朋友,說自己做生意賺了一筆錢。給女朋友的兒女每人買了一部手機,並給女朋友買了金銀首飾,臨走的時候,還留給她2萬元錢。
發現呂和錢同時不見了,吳報了案。今年3月,鐵路警方根據舉報,在大慶市將呂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