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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未經物價部門審批 省圖部分收費遭讀者質疑
2006-07-13 10:24:18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徐建東
東北網7月13日電 近來一些市民反映,省圖書館向市民公示的收費項目圖板上,將部分未經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項目注明經省物價等部門批准,欺騙讀者。
記者在省圖書館大廳裡的收費公示板上看到:電子閱覽、自修、臨時閱覽的確被列為收費項目。其中電子閱覽為每小時2元,自修和臨時閱覽為每日1元,3個收費項目均需交50元注冊費或50元的押金。在收費項目下面標注著『以上收費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黑價聯字[03]17號文件批准』的字樣。
記者就此采訪了館長王海泉。王館長介紹說,收取這些費用都是經過省物價局批准的,用於補充運營經費的不足。隨後,王帶記者來到財務科,拿出一張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2003年的文件,上面標明該館借書證工本費每證4元、閱讀費每證每年40元的收費標准,有效期為2005年末,屆時自行廢止。王說,延續收費標准的申請已報到省物價局了,這幾天就能拿回來。
昨天,記者再次采訪王館長。他告訴記者,省物價局的批文已經拿回來了。記者問電子閱覽、自修、臨時閱覽是否也經過了物價局批准,他說:『當時我們報了十幾項收費項目,但物價局說其他收費項目不用批,已經放開推向市場了,自己定價就行了,只有主業需要審批。』記者問:『為什麼這些沒經審批的收費項目也被注明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批准了呢?』王說:『也許是含混了。』
記者為此采訪了省物價局行政事業收費管理處,一位姓趙的工作人員說:『這些都是行政事業收費,必須經過審批。』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