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1日電 搶劫殺人後因嫌財物少,又電話聯系被害人丈夫,以其妻子被綁架為由敲詐勒索5萬元。7月20日,被告人王月涉嫌殺人罪、搶劫罪、敲詐罪被賓縣檢察院移送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4月16日早,王月攜帶鐵絲、白膠帶到賓縣賓州鎮內伺機尋找搶劫目標。12時許,王月乘坐被害人田某的出租車去該縣英傑鄉,車行至偏僻無人處時,王月掏出隨身攜帶的鐵絲從後面勒住田某頸部並將其拽倒在後座上,又用雙手猛掐田某頸部致死,並從田某身上搜出現金50餘元和手機一部。因嫌搶到的財物少,王月又萌發了敲詐勒索田某家人的想法,查閱田某手機中的短信和電話簿後,王月用田某的手機撥通了其丈夫的電話,以田某被綁架為由,索要5萬元。4月20日,田某的丈夫攜帶5萬元來到指定地點,因交易地點有陌生人,王月誤認為是公安人員而潛逃。4月22日,賓縣公安局將王月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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