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6日電 佳木斯一男子與同伙利用偽造的票證騙得5火車箱大豆,非法獲利77萬餘元,後又『拋棄』同伙獨吞部分贓款。多年來他一方面躲避同伙查找,另一方面又躲避公安機關的抓捕,不得不亡命天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潛逃9年後,被警方抓獲。
方林、陳岳與趙鵬相識多年,3人以兄弟相稱。方林年齡最大,成了大哥。幾個人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陳岳還是當地鐵路部門的乾部,可是他們還總是覺得自己工資低、待遇差,總是很羡慕那些出手大方、腰纏萬貫的有錢人。
一天,方林提議既然陳岳在鐵路系統任職,那為什麼不在鐵路上『弄』些錢花呢?經過周密的研究,他們想出了一條『妙計』:首先利用陳岳的工作便利,采取偷梁換柱的手段,用事先偽造好的鐵路貨票及其運單替換真正的鐵路隨車貨票及其運單,將鐵路運輸的貨物在列車運行途中變更所到站和收貨人,再由他們幾人在列車所到站將貨物領出後賣掉。幾人一拍既合。
1997年2月,三人利用陳岳擔當某次貨物列車轉運車長的便利,偷換了5車廂大豆的隨車貨票和運單,將貨物錯發到天津車站。數日後,他們又利用事先偽造好的領貨憑證、身份證在天津火車站把5車大豆領出並賣掉,非法獲利達77萬餘元。
作案之後,方林、陳岳與趙鵬並沒有得到快樂,而是陷入了深深的恐懼之中。他們覺得守候在天津等贓款全部到位目標太大,容易引起警方的注意,三人商定由方林、趙鵬帶著先到手的33萬元贓款逃往沈陽,等陳岳把其餘44萬元的贓款拿到手後三人再均分。
巨款面前,他們的『兄弟情誼』卻發生了變化。在方林和趙鵬帶著33萬元贓款逃到沈陽後,方林趁趙鵬去商店買東西的機會,獨自帶著33萬元贓款潛逃他鄉。而趙鵬見『大哥』攜款逃走,又急又氣,無奈之下,只好返回天津與陳岳把其餘的44萬元贓款領出後分掉。
結義『大哥』不講究,自己獨吞了33萬的贓款,陳岳和趙鵬十分憤怒,他們在沈陽、秦皇島等地尋找方林,可是始終一無所獲。幾年後,二人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並被判以重刑。而他們的『大哥』方林則繼續著他的逃亡生涯。9年來,方林既要逃避司法機關的追捕,又要躲避同伙的查找,在北京郊區、寧夏石嘴山市郊區等偏僻處躲藏。先後開飯店、搞養殖、開歌廳、跑運輸,結果毫無生意頭腦的他將33萬元賠得乾乾淨淨。
2006年3月3日,鐵路公安機關在寧夏將方林抓獲。方林在提心吊膽、東躲西藏、逃跑9年之後終於落網。2006年7月20日,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佳木斯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方林詐騙案,盡管這起詐騙行為是在我國現行刑法實行以前實施,盡管方林的親屬代其退賠了部分贓款,但因其參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法院仍依據行為當時的法律,當庭宣判方林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