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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樂所抓犯罪團伙獲刑
2006-07-26 06:58:4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賈晉璇 苗景 王健澤 王瑞 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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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6日電 英雄民警孟凡樂用生命去抓捕的犯罪團伙於今天接受了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的公開宣判,該團伙7名成員因犯搶劫罪被分別處以2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為告慰英雄在天之靈,南崗區法院快審快結,僅用7天時間便審結此案。南崗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5月19日至6月29日期間,被告人黃勇波(逃跑時溺水身亡)糾集被告人呂志磊、彭連順、吳岩、劉瑞、王龍、吳野、谷雨有分有合,采取持械及語言威脅等暴力手段,在哈爾濱市南崗區、香坊區、道裡區先後搶劫作案7起,贓款、物總價值1.5萬餘元。

  2006年5月19日22時許,被告人黃永波、吳岩、王龍經預謀後,竄至哈爾濱市南崗區第二方元裡22號附近,持械搶走被害人劉某人民幣200元;6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黃永波、呂志磊、劉瑞、吳岩、王龍經預謀後,竄至南崗區新發小區,持械搶走被害人周某、趙某人民幣1500元以及手機、項鏈等物品,所搶贓款、物價值人民幣7800元;6月29日23時許,被告人黃永波、呂志磊、彭連順、吳野、谷雨經預謀後,竄至道裡區河鼓街附近,持械搶得被害人劉某、趙某人民幣700元,托普手機、大顯手機各一部,贓款、物共價值人民幣245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呂志磊、彭連順等7人多次結伙持械,采用脅迫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今天,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呂志磊有期徒刑12年、劉瑞11年、王龍10年6個月、吳岩9年、彭連順7年、谷雨2年6個月、吳野2年,7人並處罰金1000至10000元不等。

 

  新聞鏈接

  今年6月30日,南崗公安分局哈西派出所民警孟凡樂等4人巡邏至哈西服裝城附近時,將在此銷贓的犯罪嫌疑人吳野抓獲。經審,吳野供認了伙同犯罪嫌疑人呂志磊、黃勇波將兩部剛搶來的手機進行銷贓的犯罪事實,並交待伙同他人在哈市持刀連續搶劫的犯罪事實。30日深夜,孟凡樂帶著黃勇波去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走到阿城市料甸鄉時,黃勇波企圖跳入路邊池塘逃脫,孟凡樂在4米深的水中與嫌疑人進行了殊死搏斗,壯烈犧牲。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