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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好新形勢下公共資產
2006-07-27 13:32:0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姜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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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7日電 題:努力做好新形勢下公共資產管理工作

  財政部頒發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35號令)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36號令)從7月1日起開始實行了。這是財政部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家『十一五』規劃要求,建立健全全國金融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監督管理體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的一項重大舉措,標志著我國行政事業公共資產管理工作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是各級財政部門實現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目標,全面推進法制財政建設的前提和基礎,對於維護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資產管理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並以此為契機,切實將我省行政事業公共資產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理順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機構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各級財政部門是政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同時規定各級財政部門和行政單位應當明確資產管理的機構和人員,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的管理工作。應該看到,我省在2000年的機構改革中,各級政府都成立了各種形式的『國資辦』,形成了對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的行政管理體制。2003年,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後,絕大部分市縣的經營性國有資產和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公共資產管理體制沒有理順,公共資產管理職能仍沒有真正劃歸到財政部門來,仍由『國資辦』在統一行使。個別地方甚至將公共資產管理這一行政職能,交由事業單位或『資產經營公司』來行使。這種上下不對口,工作職能交叉現象不僅肢解了財政職能,更主要的是又形成了『政企不分』,使得一些主要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響,既違背了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與預算、財務相結合的原則,也與國家的要求相悖。因此,理順管理體制,健全機構和人員,推進公共資產管理工作是我省應著力解決的首要問題。各級財政部門要以結合貫徹落實《辦法》為契機,將旁落在其他部門和單位的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工作職能,真正納入到財政部門來,並按照《辦法》的規定,設立內部職能機構,充實工作人員,改革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公共資產管理水平,適應新形勢下財政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確立工作思路實現『三個結合』

  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是公共財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辦法》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活動應當遵循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這就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從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和財政改革、財政管理全局的角度,擺脫舊有的理論和觀念的束縛,進一步明確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的原則和思路,更新管理理念,改變管理方式,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價值管理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全面提高綜合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規范資產配置合理配置資源

  行政事業單位所佔有使用的公共資產是國家財政以資本性支出投入和單位利用國家規定運用公共資產組織收入等形式形成的,屬國家所有。既包括固定資產,也包括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但是,長期以來,由於受舊的行政管理體制和財政管理體制的影響,加之財政預算的不透明和資金分配的不合理性,使得公共產品配置嚴重失衡,公共資產配置不盡合理,由此造成了單位對資產佔有的苦樂不均。一些單位大量佔有公共資產,形成了長期閑置,而一些確需配置的卻無法保證。這也是計劃經濟體制下財政管理制度的嚴重缺失。因此,建立公共財政是實現市場經濟條件下合理配置公共產品、利用政府手段來實現提供公共產品、調節社會資源的均衡、合理、公平的唯一有效方式。只有這樣,纔能保障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和事業的有效發展。財政部頒發的兩個《辦法》正是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

  因此,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把好資產配置的『入口』,實現財政資金和公共資產的有效利用。具體說來,一是在編制單位部門預算前,要對每年度各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資產佔有量、資產狀況進行認真核實,在無法調劑解決的情況下,依據『科學合理、優化資產結構,勤儉節約、從嚴控制』的原則,對行政事業單位提出的資產購置項目進行審批,並以此來編制單位部門預算,實現資金分配和資源配置的科學、合理,充分運用和節約、合理使用有限的財政資金,使之發揮最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二是要發揮政府財政部門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職能,對行政事業單位向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申請項目經費中涉及本級規定限額以上的資產購置事項,進行認真審批,並加強監督檢查,防止賬外資產存在和腐敗現象的滋生。三是建立行政事業單位非財政資金使用方向的管理辦法,對行政事業單位利用自籌資金,包括利用貸款進行新建、改建各類房屋、購置大型設備的審批,化解財政和單位資金的風險。

  四、強化資產處置規范非稅收入

  行政事業單位佔有使用的非經營性資產與企業經營性資產有著根本性的不同,主要用於保障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和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是非營利性的公共資產。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將其所佔有閑置的公共資產通過有償轉讓、出售、出租和對外投資等形式所形成的各類收入,都為國有資產收益。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是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類收入在財政收入中佔有很大的比重。國有資產收益屬國家所有,都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納入財政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前些年,由於受資產管理制度的滯後和不盡完善的影響,各級財政部門在具體工作中,偏重於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而忽略了對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收益的管理,使得一些單位和個人將資產變現收入和出租、出借以及對外投資所形成的國有資產收益變為為集體和個人濫發獎金、補貼、實物的『小金庫』,有的甚至於中飽私囊,變國有為私有,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因此,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清理各種津貼補貼工作,加大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入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切斷各單位自行發放津貼補貼的資金來源,實現個人收入與單位佔有的資產和掌握的行政權力脫鉤。加強對事業單位商標、商譽和高空廣告權等無形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堵塞漏洞,增加財政收入。同時,還要加強對事業單位舉辦的各類經濟實體的監督檢查,嚴格管理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防止發生各類截留財政收入的情況發生。

  在資產處置的管理中,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把關,切實防止一些單位和個人為了講究舒適,追求高標准、高性能,將能夠使用、在用的資產處置,造成損失浪費。特別要加強對房屋建築物、土地的出售和以及車輛、大型儀器設備的更新、轉讓、報廢以及貨幣性資產核銷的嚴格控制,嚴格審核、審批程序,對能夠進行公開拍賣的有形和無形資產,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產權市場進行公開競價處置,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有條件的市縣也可以由財政部門將行政事業單位擬處置資產收回,由財政部門公開拍賣,收入直接繳入國庫。

  五、加強監督檢查明確責任主體

  《辦法》明確了行政事業公共資產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佔有使用的管理體制。在貫徹落實《辦法》中,各級政府財政部門要朝著財政主導的管理體制、集約化的管理方式、規范化的管理流程、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專門化的管理機構、法制化的管理規則的目標不斷深化。同時,各級財政部門不僅要按照《辦法》的要求,認真履行各項職責,對資產配置、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等要認真審核、從嚴把關,從形成、征繳和使用諸環節,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處置和經營使用國有資產形成收入的監督管理,還要督促資產佔有、使用單位,建立資產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切實管好用好資產,保證公共資產的安全、完整,真正發揮公共資產的使用效益,實現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需要的物質保障。

  六、健全規章制度做好宣傳培訓

  近幾年來,一些市、縣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辦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按規定,《辦法》頒發以後,各地都要嚴格執行。但《辦法》是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的綱領性文件,除省級財政部門制定全省的配套制度外,各級財政部門也要根據《辦法》的規定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區和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努力將《辦法》各項管理規定落到實處,促進資產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辦法》的公布意義重大,各級財政部門要廣泛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辦法》的重要意義和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政策,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推動《辦法》的貫徹實施和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責任編輯: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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