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1日電 海林市刑滿釋放人員荀某冒充大老板與哈爾濱火車站前一旅店女老板混熟後,將女老板的90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盜走。荀某在佳木斯市出售手機時,被當地警方抓獲。
6月22日下午,荀某在哈爾濱火車站前閑逛時,在一家旅店女老板張某的熱情招呼下,住進了該旅店的115號房間。幾天後,荀某發現張某很有錢,平時背包內都裝有近萬元現金,便主動與張某套近乎,請其去飯店吃飯。席間荀某擺出一副大款的樣子,並有意無意地向張某透露,他在長春做編織袋生意,有一個佔地數千平方米的廠子,僅工人就僱了數十人。張某羡慕不已,之後又數次回請荀某,一來二去,兩人混熟了。
7月2日9時,荀某見張某在房間內熟睡,便將服務臺旁的櫃子撬開,盜走了女老板的背包。荀某將背包內的9000元現金和手機盜走後,悄悄溜出旅店。荀某花300元錢打車去了長春,找已婚的26歲情人王某。張某發現被盜後,立即向哈鐵直屬公安處報了案。荀某與王某在長春市見面後,便開始用偷來的錢玩耍享樂。7月中旬,二人來到長春市齊家鎮王某的家中,二人的奸情被王的大姑姐發現,糾集親屬將二人一頓毒打,並搶走了荀某身上的3000元錢。荀某向警方報案後,與王某來到了佳木斯市寶清縣的親屬家。7月22日,吉林警方通知荀某,參與毆打荀某並搶錢的人已被抓獲,讓其去取錢。7月23日,沒有路費的荀某,在佳木斯市二手手機市場兜售偷來的手機時,被佳木斯警方抓獲。佳木斯市警方將荀某移交給了哈爾濱鐵路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
據荀某交待,他家住海林市,53歲,無業。1993年因傷害罪被海林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5年8月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