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搞對象『搞』出強奸案 一男子強行與女友發生關系獲刑4年
2006-08-16 06:27:1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育新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8月16日電 直到宣判那一刻,路威(化名)都想不通自己怎麼就犯下了強奸罪。因為強行與女朋友發生兩性關系,日前南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路威有期徒刑4年。

  路威是阿城市人,在南崗區一家茶藝館打工。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在一家歌廳認識了在倉買打工的女青年劉芳(化名),不久兩個人發展成戀人關系。3月29日8時許,路威想和劉芳見面,他以茶藝館要買油筆為名,給劉芳打電話,讓她送支筆來。劉芳不久來到茶藝館,路威把她拉進包房,閑聊一會兒之後,路威提出發生性關系,遭到劉芳的拒絕。欲火難耐的路威把劉芳按倒在沙發上,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系。劉芳臉色難看地回到倉買店,隨後向公安機關舉報路威強奸,公安機關當日將路威抓捕歸案。

  法院審理時,路威稱自己與劉芳是戀愛關系,發生關系是雙方自願,不存在強奸問題。法院審理認為,雖然劉芳與路威存在戀愛關系,但是劉芳並不同意發生性關系,是路威強行所為。被告人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其行為構成強奸罪。一審判決路威犯有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對此,聞明律師所主任律師王文明認為,即使戀人雙方曾經發生過性行為,如果這一次女方不同意,男方強行為之,在法律范圍內也視為強奸。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