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6日電 為和女友結婚,謊稱自己有房有錢,並產生搶劫老鄉的念頭,搶劫過程中用尖刀將老鄉殺死。日前,何某因搶劫罪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何某系呼蘭區農民,在外出謀生期間與阿城市的王某相識並確定戀愛關系。何某謊稱擁有房產及數萬元現金,王某要求何某在其父生日宴上展示房產及錢款以贏得家人的同意。何某允諾,並產生搶劫老鄉韓某的念頭。何某以回呼蘭取物為由,在2005年3月20日19時許,獨自潛入呼蘭區大用鎮周家村,來到村民韓某家院內。20時許,何某見韓某的妻子姜某一人在家,遂叫門入室,持其隨身攜帶的尖刀猛刺姜某的胸部及上肢數刀,姜某與其搏斗,何某又持現場的水瓢猛擊姜某的頭部。姜倒地後,何某恐其不死,又持尖刀割劃姜某頸部數刀,將其殺死。其後,何某搶得1000餘元及一套外衣褲後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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