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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成年人『鑽箱』盜竊民航旅客財物案件宣判
2006-08-17 17:14:31 來源:東北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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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7日電(記者 雷蕾) 近日,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林永春、賴佩玉、王丹盜竊民航班車旅客財物一案,三被告均獲有期徒刑。

  2005年11月9日至13日,民航黑龍江機場公安局連續接旅客報案,報案旅客均稱:在哈爾濱國際機場乘坐民航班車,到達市內後發現,放在班車行李艙內的行李箱被撬盜,行李箱內財物相繼丟失。

  民航黑龍江機場公安局接到報案後,仔細詢問被害人,走訪了民航班車駕駛員、售票員,調取班車監控錄像,對4起案件發生時段的錄像分析研究,了解案發當時的案情細節。經分析認為:4起案件目標一致,盜竊手段相似,為系列盜竊案件,於是成立了專案組,決定並案偵查。專案組認為:民航班車行李艙進入了盜竊分子,致使旅客財物被盜。於是加強了對民航班車的監控、檢查力度。

  2005年11月14日晚22時許,一名年輕男子手持民航班車票,拉著一個拉杆箱,來到民航班車行李艙旁邊,欲將此拉杆箱放入行李艙,然後乘坐班車。在往車上放拉杆箱時,專案組偵查員發現此拉杆箱異常沈重,於是上前詢問箱中是什麼物品,此年輕男子回答箱中為書籍,當偵查員要求開箱檢查時,該人丟下拉杆箱,轉身就跑,偵查員將該人制服,同拉杆箱一起帶回公安機關。

  當偵查員將此拉杆箱打開時,發現箱中竟蜷縮著一名約十歲的男孩。經過訊問,該男子叫賴佩玉,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人,利用未成年人身體瘦小的特點,將未成年人放入拉杆箱,再裝入民航班車行李艙,當班車開動後,利用手機指揮未成年人鑽出拉杆箱,盜竊旅客財物,然後再指揮未成年人鑽回拉杆箱,到達市內後再取回拉杆箱及盜得的財物。

  經過對賴佩玉進一步訊問,賴佩玉交待,此團伙共有9名盜竊分子(包括兩名未成年人),專門來哈機場利用此手段進行盜竊活動,自11月9日以來民航班車盜竊案件均為此團伙所為。今日來了5名團伙分子,看見賴佩玉被抓後,其餘成員聞風而逃。

  11月22日,偵查員將團伙成員林永春、王丹抓獲,其它成員被通緝。追回贓款8500元,數碼攝像機一部,『中華』排香煙一條(其餘贓款贓物被團伙成員揮霍)。

  庭審中,林永春、賴佩玉、王丹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林永春、賴佩玉、王丹盜竊犯罪事實成立,證據確鑿,盜竊數額巨大,依法判處林永春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賴佩玉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4000元;判處王丹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00元。3被告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