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1日 電兩名男子在馬路上嘮嗑,只因話不投機便大打出手,一男子在廝打中被踹傷眼睛。14日,哈市平房區法院做出判決,打人男子被判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賠償被打者8500元的經濟損失。
今年3月20日20時30分許,林某和劉某在哈市平房區聯盟大街上閑逛時相遇,兩人以前就認識,見面後便相互打招呼聊了起來。
可是兩人沒嘮幾句便因話不投機發生爭吵,進而相互廝打起來。林某將劉某摔倒在地上後,將劉某的右眼踹傷。經法醫鑒定,劉某右眼晶體不全脫位,損傷已構成輕傷。警方隨後將跑回家的林某抓獲。
14日,哈市平房區法院審理後判決林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同時向劉某支付8500元的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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