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31日電 30日,哈爾濱市酒類專賣局對道外區近50家酒類經營單位進行檢查時發現,這些酒類經營單位均拿不出酒類經營許可和酒類流通《隨附單》,更沒有在明顯位置擺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標牌。稽查人員對這些違規酒類經營單位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
稽查人員在東直路182號『火紅醬骨』酒店檢查時,記者看到該店收銀臺後的貨架上擺著各種高、中檔酒,但上面沒有明示價格。當稽查人員讓負責人出示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時,負責人稱,該店剛開業,還沒來得及辦理。對於該店為何沒在明顯位置擺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標牌』,該負責人說不知道這個事情。稽查人員對該店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在7天內進行整改。
稽查人員在東直路168號『太姥水煎包』飯店檢查時,該店負責人對稽查人員要檢查的內容不但提供不出相關的材料,還說根本就沒聽說過這些詞兒。在稽查人員對其下發『整改通知』時,還一個勁兒的詢問這些『知識』的含義。
稽查人員對東方餃子王東直分店及東直路180號的『狗不理』包子店等酒店飯店進行檢查時,這些地方均提供不出相關的證件。稽查人員對這些經營單位分別下達了『整改通知』。
據哈市酒類專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酒類是專賣商品,酒類商品的批發、零售企業必須辦理《酒類經營備案登記》後纔可進行經營活動。國家規定,酒類批發、零售經營者買賣的酒類必須填寫《酒類流通隨附單》,該《隨付單》是記錄一瓶酒從出廠到終端的全過程。從今年4月1日開始,我省酒類批發經營者在銷售除啤酒之外的酒類商品時,都要辦理《隨附單》。實行《隨附單》,相當於增加了一道質量憑證,消費者也會更加放心購買。
今天,哈市酒類專賣局與道外區酒類管理部門對近50家酒類經營單位進行了檢查。這些經營單位沒有一家能拿出全套手續。對這些違規單位,稽查人員均對其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並要求在限期內整改,對逾期不改者,將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