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31日電 近年來,黑龍江省各級審計機關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推行力度,取得了顯著的成績。2005年至2006年7月末,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共對1670名黨政領導乾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316607萬元,管理不規范584578萬元,損失浪費25014萬元。這是記者從30日召開的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的。
經濟責任審計的根本目的是對經濟領域內涉及國家和民眾利益的權力運行進行監督,把對事的監督與對人的監督相結合,既能發揮經濟監督作用,又能發揮這項制度的預防、警示、教育等作用。為此,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涉及領導乾部個人、所在單位問題,要深入追查、嚴肅處理、督促整改,該移交要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收到『審計一個、警示一片』的效果。2005年以來,黑龍江省各級審計機關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都依法進行了糾正處理。經濟責任審計後,降職、撤職2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11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移送、處分其他涉案人員3人。
為全面反映領導乾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各級審計機關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加強了對財政資金的審計監督,重點對重大決策,包括制定政策決策、經濟事項決策、重點項目決策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認真對領導乾部廉政情況進行了審計。在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中,把促進提高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作為領導乾部履行經濟責任的一個重要方面,從經濟責任審計與效益審計的結合點上進行了探索,揭示影響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促進完善宏觀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把效益審計理念融入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中,科學地評價領導乾部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