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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患者每年少支付近萬元 牡丹江為醫保重病患者減負
2006-09-04 08:10:4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蔚然 徐大勇
東北網9月4日電 近日,牡丹江市出臺了《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血液透析患者定點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享受醫療保險的血液透析患者在進行血液透析時,每人每次只需承擔50元費用,較此前降低了一半,大大減輕了患者的負擔。
血液透析,是尿毒癥、腎髒功能不全患者經常采用的一種血液淨化方法。牡丹江市區現有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血液透析病人平均每人每次在325元左右。按照原規定,血液透析的費用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0%,患者個人負擔30%,患者每人每次由個人承擔的透析費用平均為94.5元。
《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血液透析患者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確定4家醫院為醫保門診血液透析定點醫院,並將醫療保險血液透析費用標准暫定為每人每次340元,其中患者個人只需負擔15%即50元,其餘85%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在新規定實施後,以往需要由個人賬戶承擔的一些常規檢驗費用與購買常用藥品的費用,也都統一納入到醫療保險血液透析費用中,總體個人負擔降低了55%,這不僅進一步減輕了血液透析患者個人承擔的透析費用,更利於加強醫療保險門診血液透析管理,規范醫保基金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據估算,新規定執行後,平均每名血液透析患者的個人年支出將減少9200元左右。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