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4日電 為了救助流浪兒童,哈爾濱市采取建立救助中心和日間庇救所兩種救助方式並行。可是近日記者發現,流浪兒童的救助卻面臨著兩難境地:一方面是寬敞的救助中心無人捧場,另一方面則是被救助者平時以乞討為主,而到了飯時則來此吃喝,達不到真正救助的目的。
據了解,哈市市區目前約有300名流浪兒童,他們露宿街頭、沿街乞討,有的被人逼迫去偷東西,有的在車流中發小廣告……『這些孩子既影響社會安定又影響自身成長。』哈市救助站副站長告訴記者,早在1989年國家實行強制收容期間,來救助站和救助中心的人(包括流浪兒童)多達萬人,但是從2003年以後,流浪兒童便屈指可數。盡管哈市救助部門采取了許多辦法,但都沒能把這些流浪兒童『請進』流浪少年兒童救助中心。
流浪兒童日間庇救所負責人徐莉告訴記者,該所平均每天可接待兩三名流浪兒童,最多時一天就接待七八名。但是,他們只知道這裡可以無償提供吃喝,領取了食物和衣服後又溜之大吉。實際上他們並沒有真正擺脫流浪的生活。因為救助機構不能強制讓流浪兒童接受救助,這種被動地救助達不到真正救助的目的。
哈市救助站副站長張岩峰說,救助管理辦法明確說明符合救助條件的人有權接受或拒絕救助,但社會上的流浪兒多半被人控制,他們被迫乞討、偷盜,而兒童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這樣的基礎上,讓兒童自願接受救助,存在狹隘性。此外,救助管理辦法原則上要求,對流浪兒童的救助時間最長只有10天。同時,接受救助的流浪兒童在救助中心或救助站內得到的僅僅是解決暫時的溫飽問題,學習生活技能卻不能在救助站裡得到實現。
張岩峰說,如今,哈市民政部門正在籌劃新的救助方式,新的救助中心將集吃、住、玩、樂、學習於一體,並安裝電腦等現代化設備,讓被救助兒童享受到生活的樂趣。同時,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兒童進行有針對性的救助,有家可歸的安排回家,找不到親人的,可以為他們提供長時間的救助;在救助的同時,增設技能和法制教育的課程,讓流浪兒真正得到學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