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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今年仍是『一費制』 明年農村將不收雜費
2006-09-05 09:25:4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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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5日電 新學期開始恰逢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實施,該法中『免收學費、雜費』、『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等規定成為學生和家長關注的焦點問題。新規定在哈市是否已經開始實施?如何落實規定均衡地發展教育?4日,記者就學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采訪了哈市教育局相關處室負責人。

  9月1日開始施行的《義務教育法》中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記者:家長們反映,新學期開始,哈市中小學校為什麼仍按照『一費制』收費?

  哈市教育局財務處負責人:目前,哈市中小學按照2004年教育部規定的『一費制』標准來收費。『一費制』收取的費用包括雜費和課本費,其中,雜費含有取暖費和信息教育費。按照新《義務教育法》總則規定,免收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但該法附則還規定了:『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但到目前為止,教育主管部門還沒有接到國務院下發的具體規定,因此,哈市仍按照『一費制』標准收費。

  這位負責人說,按照教育部規定,到2007年,中部地區和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哈市的中小學和全國一樣已經免收了學費,農村中小學明年將免收雜費。

  由於國家在城市實施『免收雜費』的具體實施的時間和步驟還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哈市目前也無相應的時間表。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中關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的規定,受到了家長們的歡迎。

  記者:許多家長抱怨,近年來,政府允許部分公立優質學校改制,實行民辦公助。即政府投入硬件、師資以及學校聲譽等有形和無形資產,允許學校提高收費水平。這些崛起的『校中校』借著『名校』的幌子,收取高額費用,不但弱化了教育的公益性,人為地制造了教育的不公平,同時也進一步拉大了教育差距。家長們擔心,新《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是否可以徹底消除『校中校』,實現教育的均衡發展?

  哈市教育局規劃處負責人:按照2001年國家下發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除國家機關外,公辦學校、團體、個人均可以參與辦學。但這些公辦學校辦的民辦學校必須與公辦學校相分離,有獨立的校捨、獨立的教育教學等,不准『一個學校掛兩塊牌子』。社會上所說的『校中校』實際就是指『一個學校掛兩塊牌子的學校。』截至目前,哈市已經完全清理了『校中校』,現存的60餘家『民辦公助校』是符合法律和國家規定的。

  他還表示,目前哈市『校中校』只存在於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根據省教育廳等七部門聯合下發的規定,從今年起,高中『校中校』招生每年遞減10%。

  這位負責人稱,從今年開始,教育行政部門不再審批新的『民辦公助校』,對現有的學校將進一步規范。從明年開始,對規模小的『民辦公助校』進行合並,實施資源整合,避免教育資源浪費。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中對擇校問題也作出規定:『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記者:很多家長花錢把孩子送入『重點校』的現象在哈爾濱也很普遍,家長們比較關注,新《義務教育法》能否解開『擇校』困局?

  哈市教育局規劃處負責人:哈市目前不存在『擇校』問題了。國家規定,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按照『就近原則』入學,哈市教育行政部門已經照此實施。目前,家長花錢上的『重點校』都不是公辦學校,而是『民辦公助學校』。舉例說,不在校區的學生家長不管花多少錢,都上不了公辦的繼紅小學,但能上由繼紅校參與辦學的民辦公助學校——新苗小學。

  這位負責人稱:『經過教育行政部門的規范管理,哈市的「重點班」也不復存在了。』現在哈市中小學新生分班是抽簽決定的。學校先將學生分班,然後再將老師分組,每班派一名家長代表抽簽決定由哪一組老師任教。這種方法公平、公正,徹底消除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之分。目前,學生家長經常將有某領導家孩子、某老師家孩子所在的班級或者『條子班』認定為『重點班』,其實並非如此,這些孩子所在的班級也很可能抽不到所謂的『好老師』。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