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當藥品賣
記者在富硒靈芝寶的廣告上看到,『晚期患者切不可放棄治療』的大標語十分醒目。下面寫著:晚期癌癥的治療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控制癌細胞的生長,減輕腫瘤壓迫引起的癥狀;二是快速提高機體免疫力,增強機體自身抗癌能力。緊接著便提出,『富硒靈芝寶』就能解決這兩個問題。
廣告還繼續『忽悠』患者:『富硒靈芝寶』的神奇之處就在於,一方面能迅速作用於腫瘤病灶,抑制癌細胞DNA合成,使癌細胞無法分裂、增殖;切斷癌細胞的能量供應,促使其迅速凋亡,從而有效控制病灶發展。另一方面,『富硒靈芝寶』能刺激機體免疫細胞的大量增殖,增強患者自身固有的抗癌活性物質,提高機體自主抗癌能力。哈醫大二院一位腫瘤專家對此反駁說:『「富硒靈芝寶」如果真有如此神奇的功效,那麼癌癥為什麼還會成為導致人類死亡的殺手之一呢?』
更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富硒靈芝寶』竟然稱晚期癌癥患者服用1到2個療程後,食欲、睡眠明顯改善,體質恢復,疼痛減輕……服用3到6個療程後,大部分患者腫塊生長得到控制,部分患者腫塊明顯縮小甚至消失。
而在『富硒靈芝寶』外包裝上清楚地標明『保健食品』四個字,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上查得,『富硒靈芝寶』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1999)第0282號,是由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自然資源和農業區劃研究所研制生產的。所謂有抗癌奇效的『富硒靈芝寶』只不過是一種保健食品罷了,它只是中國農業科學院下屬的一家機構研制的,並不是中國農業科學院研制的。
據了解,國家工商總局曾經發出《關於加強保健食品廣告監督管理的通知》,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中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富硒靈芝寶』作為保健食品,卻在廣告中大談『可使癌癥晚期患者迅速擺脫痛苦』、『徹底打破了晚期癌癥不治的觀念』等等,硬把食品說成是藥品,這明顯超出了法規許可的范圍,是在誤導和欺騙患者。
『坐堂醫』見記者就跑
9月12日上午,記者來到哈爾濱市南崗區革新街77號的億隆大藥房。在『富硒靈芝寶』專櫃前,營業員熱情地向記者推銷該產品,並指著站在旁邊的一位中年婦女說:『這是蘇主任,病人什麼情況你可以和她說,按她說的用藥。』蘇主任自我介紹:『我是省軍區醫院內科的主任,退休後就在這裡「坐堂」。』蘇主任簡單地向記者詢問了一下患者的病情後十分肯定地說:『你就用「富硒靈芝寶」,肯定能控制癌細胞的轉移。』當記者告訴她患者癌細胞現在已經轉移到淋巴的時候,她說:『轉移到淋巴也沒問題,來得及,你先買3個療程的。』
記者詢問蘇主任是否有行醫資格時,蘇主任臉色一變:『你問這個乾什麼,我是退休的醫生,怎麼能沒有行醫資格呢!』更具有戲劇性的是,當記者表明身份後,這名蘇主任轉身就往外跑。等記者隨後趕出去發現,人已經跑出一條街了。
當記者再次返回藥店時,剛纔還在推銷『富硒靈芝寶』的營業員也不知去向了。
賣了多年沒人管
記者在『富硒靈芝寶』的廣告上看到,處處都在拿患者、專家作秀,用『專家提示』之類的宣傳,來證明其療效。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藥品廣告審查標准》第二條規定:治療腫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療性功能障礙的藥品,計劃生育用藥,防疫制品。第七條:藥品廣告中不得含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內容。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1年『富硒靈芝寶』的廣告就因肆意宣傳療效,嚴重誤導消費者,被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此案還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列為當年全國8起典型虛假廣告案之一。
據銷售『富硒靈芝寶』的營業員稱,他們的產品已經賣了好幾年了。記者調查得知,『富硒靈芝寶』在哈爾濱至少銷售6年了。那麼,一種保健食品當成藥品賣,明目張膽地欺騙癌癥患者這麼多年,為什麼就沒有人來制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