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4日電 14日上午,省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舉行新聞發布會,向中央、省和哈爾濱市16個主要新聞媒體通報牡丹江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房淑敏受賄案。
經查,1997年秋,牡丹江市北龍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王某為了感謝房淑敏在果菜批發城經營及北龍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票上市等方面的幫助,借房淑敏出國考察之機,送給房淑敏3000美元。2000年春節前,王某指派本公司楊某送給房淑敏1萬元人民幣。2001年春節前,王某以看望老領導為名,又送給房淑敏1萬元人民幣。1998年初房淑敏在任牡丹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通過運作,用30萬元財政資金購買個人住房和進行個人住房裝修。省紀委、監察廳決定並報省委、省政府批准,給予房淑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黑龍江省葦河林區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依法沒收受賄所得贓款344,24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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