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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百餘起 富家子弟網上敲詐為尋刺激
2006-09-18 14:44:26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李偉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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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8日電 13日,記者在哈爾濱市公安局看守所裡看到了臺灣人楊育典,外表英俊清秀的楊育典曾經是一個富家子弟、衣食無懮,父親出巨資給他做生意,然而由於長期出入於娛樂場所,楊育典竟然與在夜總會裡認識的幾個人成了同伙,並一起進行敲詐勒索。對此,他的回答是:過這樣的生活,不是為錢,就為尋求刺激。當記者問起楊育典是否會後悔、是否想家時,他的眼睛濕潤了……

  記者:你是怎樣走上敲詐犯罪的道路的?

  楊育典:我今年26歲,15歲那年,我從臺灣初中畢業以後,跟人學習做鐵板燒,做過洗車工,2001年開始到廈門做生意。那時候我時常到廈門去玩,2004年左右,我經常光顧廈門市的夜總會,並在那裡認識坐臺小姐餘某,餘某比我小3歲,是四川人,與餘某相識後,她又先後介紹我認識了她的朋友『阿修』(在逃)和『大頭』(在逃),他們後來就成了我的老板。

  大概在2005年9月,『阿修』給我打電話,問我能不能找人幫他提款,他們管這樣的人叫做『西瓜』,我說可以幫他聯系。當時我在廈門,他們在海口,大約過了半個月,我在廈門幫他找到一個專門提款的人叫『阿海』(在逃),我把『阿海』的電話告訴『阿修』,他們就自己聯系了。

  不久以後,他們讓我幫他們取錢,有過一次這樣的經歷後,我就加入了他們的團伙。

  記者:乾這一行以後,你們每次犯罪的步驟是什麼?

  楊育典:我們的『公司』(每名成員都稱呼我們的團伙為『公司』)是一個專門利用網絡進行詐騙別人錢財的『公司』,我們『公司』的老板是臺灣人,在廈門和廣州都有一些團伙成員。一般在詐騙前先是由在廣州的人通過手提電腦調出一個程序,將程序的電話信號發送到臺灣,再由臺灣發送到廣州的固定電話上,這樣做是為了讓對方不知道是從哪裡打來的電話,也就是說市民在接到前面都是0的電話號碼時會以為是境外的電話號碼,根本查不出來。然後再由廣州的成員用固定電話向全國各地打恐嚇電話,一般這種電話都是打往家庭,電話的內容是:『你家的孩子在我們手上,趕快准備錢,纔能領回孩子。』在成員打電話期間,還有一個小孩在電話的旁邊哭,這樣會讓對方真的相信自己的孩子被綁架了,然後我們的人再提出一個數目,一般是幾萬元,如果對方感覺錢多我們可以降低價錢,直到對方同意錢的價格,我們的人就告訴對方一個銀行卡號,讓對方往卡裡匯錢,這些銀行卡號是廈門的,錢存進去以後,我們就去提。

  記者:你的團伙成員都是怎麼『物色』到的?

  楊育典:2005年11月,也就是我剛加入這一行不長時間,我到海口去看『阿修』和『大頭』,當時我看到有3個人正在打電話,聽他們說,『阿修』的妻子叫『嘉嘉』(劉嘉楠),是哈爾濱人,當時『公司』的人急於擴大『業務』,正缺人手,於是『嘉嘉』就從哈爾濱找來了孫凱、矯斌和竇寶3個人。

  今年二三月份,『阿修』給我打電話,讓我再找『西瓜』提錢,我通過我的朋友『胖子』認識了『阿美』(謝美麗)和『琦琦』(蔡蘭婷)和她們講好的是她們負責在廈門提款。等到進錢的時候,『阿修』打電話給我們,『阿美』她們取出錢後,把『阿修』他們應得的一半直接匯給他們,然後自己留下應得的,把剩下的晚上拿給我。

  記者:你們騙到錢以後是怎麼分成的?第一次你賺了多少錢?

  楊育典:第一次就是在去年的9月份,『阿修』和『大頭』給我打電話讓我去提錢,那一次我提了約有五萬元錢,他們分給我5000元錢,取回這筆錢時,我突然覺得做這種事情很刺激、很感興趣。從那以後,我就負責到提款機去取錢。

  每次取回錢後,我和『阿修』還有『大頭』是五五分成,去年我給『阿海』、『西瓜』四成,我留一成。今年我給『西瓜』兩成,我留三成。不管怎麼樣都是我和『阿修』、『大頭』對半分,然後再按照比例分給下面的人。去年分到了50萬元,我給『阿海』40萬,我留下10萬元。今年以來,每天最少有幾千塊,在3月20日那天,一天就進了24萬,我得了7萬元。

  記者:你們怎麼防范警方調查?

  楊育典:我們每次得知錢存到賬戶上以後,就會用最快的速度找到提款機,然後把有錢的賬戶上的卡轉到一張或是多張卡上,這樣即便對方發現後報了警,再去查我們公布的賬戶時,錢早已被我們轉移了。再就是我們所打的電話都是隨機的,而且這種網絡電話不但不顯示號碼還不能監聽,因此警方在調查時很難查出。還有就是我們這個『公司』裡面的人分工明確,大家自己做自己的事情,時間長了『業務』十分熟練。

  記者:為何會選擇網絡電話,而不用固定電話和手機?

  楊育典:這種網絡電話的設備是一個『白盒子』,是『阿修』從臺灣帶來的。用這個白盒子連接到電腦上把電腦接上網,再在上面接上幾個普通的電話機,就可以打了,這種網絡電話打出來的電話顯示的是臺灣的電話號碼,這樣就不會被找到打電話的位置了。

  記者:說說你家裡的情況?

  楊育典:在我兩歲那年,我的父母離婚了,後來爸爸又找了現在的媽媽,我和她不太親,和家裡也不太親。我的父親是做生意的,經濟還算富裕,我母親的親屬也有很多在做生意。在家裡,只要我跟爸爸提合理的要求,爸爸都會滿足我。我初中畢業後就一直在打工,1999年開始在臺灣服兵役,2001年開始我到廈門做服裝生意,需要錢,我跟爸爸說了以後,他先後幾次給了我300萬臺幣(折合人民幣75萬)。今年4月份,我又給爸爸打去電話說我想結婚,爸爸又給我匯了85萬臺幣(折合人民幣21萬)。

  『他對我很好,我對不起爸爸,做下這樣的事情,讓他那麼大年紀還要替我擔心。』說到這裡時,楊育典低下了頭。

  記者:事發以後看到家人了嗎?

  楊育典:今年4月份,我的父親給我打電話一直找不到我,後來他就到我在廈門住的地方去打聽,結果發現我被抓了。爸爸當時十分難過,特意來看了我一次。爸爸當時一直在自責,說他沒有管好我,其實這麼長時間我在做什麼、我在和什麼樣的人接觸他都不知道,還一直以為我在這裡做生意。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