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2日電 三年前用過的手機號,消號時沒消短信包月業務。近日,張小姐為此繳納了近200元的滯納金。通信公司稱,辦卡簽訂的條款對此有提示,這是張小姐的個人失誤。張小姐覺得很冤枉。
不久前,哈爾濱市的小張收到中國移動通信公司黑龍江分公司的催款信,一張2003年消號的手機卡所欠費用加滯納金共190多元。面對近200元的欠費,小張感到很奇怪,三年前,她明明已經辦理過消號業務,為何還會有滯納金呢?隨後,她來到黑龍江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清欠中心諮詢,公司查詢後告訴她,這些滯納金是一項短信定制業務積累的欠款。張小姐提出疑問,難道消號時,這些定制服務不是一起清除的嗎?工作人員稱,辦卡時簽訂的條款中已經注明,各種有償服務需要單獨退定。張小姐質疑工作人員,為什麼消號時沒人提示,為什麼事隔三年纔通知機主本人?而工作人員對此只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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