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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水利廳五項審批權下放到縣
2006-09-22 14:00:42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楊春喜 員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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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2日電 記者從黑龍江省水利廳獲悉,該廳為加大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支持,下發了貫徹落實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決定下放五項審批權限。

  (一)取水許可的審批。年地表水取水量1000萬立方米以下,取水口和用水范圍不跨縣級行政區,取水河流、湖泊(含流域)不跨縣級行政區的取水;非地下水超采區年取水量500萬立方米以下的取水;非國家和省審批、審核的建設項目的取水,由所在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

  (二)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節水措施的審查。

  (三)水利工程開工的審批。除國家、省投資的項目由省裡審批外,其餘民營、自籌等其他形式投資的項目開工,由縣自行審批。

  (四)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縣級立項的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五)小型河流有關涉河項目的審批。不跨縣級行政區域的小型河流,如下項目的審批由縣實施:跨河、攔河、穿河、穿堤、臨河的建設項目;采砂、取土、淘金的許可;江河故道、舊堤及原有工程設施的填、堵、佔用或拆毀;護堤、護岸林木采伐;臨時佔用護堤地;河道、湖泊和一般中型及小型水庫管理范圍內建設漁業、旅游設施。

責任編輯: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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