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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行竊少年鑽進拉杆箱 盜竊團伙三成員被判刑
2006-08-28 15:42: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陳寶琨 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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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28日電 把一個身材不高的少年塞入拉杆箱,再送往民航班車的行李廂中。這不是在進行特殊的行李托運,而是不法分子進行盜竊的一種手段。8月28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裡區法院對這樣一起盜竊案的三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決。

  2005年11月9日中午,林永春、賴佩玉帶著年僅12歲的馬某來到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在機場候機樓衛生間裡,林永春、賴佩玉將身材矮小的馬某塞進一個拉杆箱。之後,他們購買了由機場開往市區的民航班車票,並將裝有馬某的拉杆箱放進班車的行李廂內。民航班車行駛途中,林永春等人通過手機發短信,指使馬某從拉杆箱中出來進行盜竊。盡管是第一次『執行任務』,但馬某表現『出色』,盜得旅客數碼相機一臺、人民幣現金3200元。馬某在得到短信通知後,又鑽回拉杆箱內。不久,民航班車在一站點停靠下來,林永春等人佯裝下車,將裝有馬某的拉杆箱取走。當晚王軍(在逃)和王丹帶著馬某以相同手段再次作案,盜得旅客數碼相機兩臺、人民幣現金4800元。

  錢財來得如此容易,這讓林永春等人欣喜若狂。在此後的幾天裡,林永春、王丹、賴佩玉和丘某(在逃)帶著馬某瘋狂作案,先後盜得旅客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和香煙等物品。乘坐民航班車的旅客頻頻丟失財物,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11月14日晚,當林永春、賴佩玉、王丹等人指揮馬某伺機行竊時,被當場抓獲。哈爾濱市道裡區法院審理後,以盜竊罪依法判處林永春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以相同罪名分別判處賴佩玉、王丹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被不法分子利用的少年馬某,在公安機關與其原籍的民政部門取得聯系後,已被遣送回家。

責任編輯: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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