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2日電 得知鄰居『犯事』被拘留,竟想出冒充公安人員詐騙其家人錢財的歪主意。該案經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提起公訴,5月11日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被告人溫民軍有期徒刑二年。
現年35歲的溫民軍沒有固定職業。2003年7月,溫民軍得知鄰居張某『犯事』被拘留的消息後,便想出冒充公安人員詐騙其家人錢財的念頭。隨後,溫民軍購買了一套假警服和警用標志,以朋友的身份找到張某的妻子,自稱是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表示『可以幫助打贏官司』,贏得了張妻的信任。而後一個月的時間裡,溫民軍多次著警裝與張妻聯系,並以『求人辦事需要通融』為由,騙取張妻3.4萬元『疏通費』後潛逃。經張妻報案,今年2月溫民軍被警方抓獲。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