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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幼女懷孕嫁禍鄰居 『強奸』牽出案中案
2006-09-28 10:59:13 來源:東北網-家報  作者:譚紀臣 馬巍 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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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8日電 9月4日,黑龍江省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年前轟動當地的一起『強奸案』下達了終審判決,曾被指控『奸淫』10歲幼女的『強奸犯』史會清,瞬間經歷了悲喜兩重天,被宣判無罪釋放!一時間,這一判決猶如一枚重磅炸彈,引得當地輿論的廣泛關注——

  5年前,在綏化當地提起史會清,可謂家喻戶曉,那起一夜之間突然躥出的惡性強奸案,讓他的名字與『色魔』、『無恥之徒』等罵名緊緊地聯系在一起。一個48歲的男人『強奸』了10歲女童,在很多當地人的記憶裡,史會清被判入獄5年那是『罪有應得』。可就是這樣一個男人,竟然在5年後,洗脫了『強奸犯』的罪名,同樣在一夜之間,他的名字吸引了更多的目光,也引起了更強烈的震動……

  連日來,家記者針對這起震驚全省的『離奇強奸案』,對當地公檢法機關以及省人大司法委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了深入采訪,揭開了這起強奸案改判前後鮮為人知的內幕……

  幼女遭人強奸懷胎7月

  2001年3月9日,家住綏化市北林區的11歲的女孩小麗在母親的陪同下來到綏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報案。面對警方,神情復雜的小麗這樣講述了她所遭受的非人摧殘——

  『去年7月的一天,我去鄰居史會清家看電視,正巧只有他一個人在,他就嚇唬我把我推到了床邊,把我強暴了……』小麗的母親向警方出具了女兒的體檢證明:『妊娠陽性,胎兒已7個半月』。警方意識到事態的嚴重,在母女倆報案當晚就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史會清,並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突審。隨後,史會清因涉嫌『強奸幼女』被刑事拘留。

  時年48歲的史會清是綏化市一家房產處的工人,妻子在街上賣粥,史還有個兒子在部隊服役。史會清一家的住地與受害女孩小麗的家僅一家之隔。警方還了解到,史會清並無任何前科劣跡,與小麗的父母也沒有絲毫仇怨,相反兩家大人的關系較為融洽,平時常來常往。

  因一時泯滅良知,利用熟人關系引誘幼女繼而施暴,史會清『作案』的可能看似合乎邏輯。3月10日,經歷數次『突審』的史會清終於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11歲幼女遭鄰居大伯『強奸』,並且懷胎7個月,一時間,這起惡性強奸案轟動了整個綏化地區,這種『暴行』令人發指,為人父母者,更為那個可憐的小女孩所遭受的屈辱而流下同情的眼淚。一個月後,因擔心小麗年幼有生命危險,小麗在醫院裡經手術生下了腹中胎兒。史會清被『繩之以法』,所有人都在拍手稱快!根據公安機關取得的審訊材料,北林區檢察院隨即介入了此案。案情進展到這一步,似乎等待史會清的除了接受檢察機關的公訴,就是法院最終莊嚴的審判。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相反卻因為史會清的法醫鑒定申請,令看似簡單的案情變得撲朔迷離起來……

  石破天驚

  胎兒生父另有其人

  在審查批捕階段,史會清突然推翻了以前的全部供述,言之鑿鑿地稱『自己根本沒有強暴過小麗』,同時他堅決要求做DNA鑒定,確定與嬰兒的親子關系。『強奸犯』竟然要求做親子鑒定,史會清的這一舉動頗出人意料。

  2001年5月,黑龍江省公安廳鑒定結果為:嬰兒與史會清無血緣關系!對此,小麗的家人深表不服,他們覺得,史會清『強暴』了女兒,理所當然地就是嬰兒的父親。隨後,小麗一家來到北林區公安局要求重新鑒定。警方出於審慎的考慮,在國家最權威的法鑒部門公安部做了第二次DNA鑒定,結果再次驗證了『胎兒的DNA與史會清明顯不符』。這一結論表明,小麗向警方的陳述中並非完全屬實,其堅稱『強奸自己的只有史會清一人』的說法不攻自破,在以前的證詞中,小麗明顯撒了謊,而且還是一個彌天大謊。

  看來,史會清不是嬰兒的生父,這已成事實,那麼嬰兒的生父肯定另有其人,可他究竟會是誰呢?

  2001年10月18日,小麗終於開啟了緊閉的雙脣,向警方吐出了另一個驚天的秘密——導致其懷孕的是與她發生過性關系的一名叫靳忠的20多歲年輕人。根據小麗的指控,警方很快將靳忠緝拿歸案。對於以處朋友為名引誘小麗多次與其發生性行為的犯罪事實,靳忠供認不諱,盡管小麗是自願的,但與不滿14周歲女孩發生關系已構成強奸罪。經DNA鑒定,小麗所生嬰兒的生父就是靳忠!2002年5月,當地法院以強奸幼女罪判處靳忠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一起『強奸案』尚未審結卻牽出了另一起強奸案,這大大地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此時,人們更關心的是,盡管靳忠落入法網,可這突如其來的變故能證明史會清的清白嗎?對此,小麗一家和警方堅決不予認可。

  案中有案

  『強奸』牽出『刑訊逼供』

  靳忠被捕後,警方仍未放松對史會清的審訊,而小麗也一口咬定史會清曾強奸過她。此時,只有史會清的家人在一直堅信他是清白的。

  『我家老史是被冤枉的!』史會清被抓後,他的妻子和兒子一直不敢相信這一『事實』,公安部的DNA鑒定結論出來後,他們更加確信這一點。帶著一種既激動又憤怒,還夾雜著期待的復雜心情,母子倆多次找到司法機關,要求見史會清,要求放人。然而公檢法三機關均認為有被害人的指控,有史會清的有罪供述,還有被害人母親和大姨的證人證言,證據是確實充分的。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史會清當時的辯護人也認為史會清行為構成犯罪,建議家屬對被害人進行賠償。2002年1月,絕望的家屬來到了省城哈爾濱市,慕名找到了現就職於岳成律師事務所的張城瑋律師。在了解了案情後,張律師很快意識到:小麗的證言已經被證明內容是虛假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小麗的母親和姨媽的證言只是證實聽小麗說過被侵犯的事,是傳來證據,本案不能排除合理懷疑,應依法宣布無罪。同年2月,張城瑋律師在看守所裡終於見到了史會清。

  『張律師,我冤啊,我是被逼著承認的啊!』站在張城瑋律師面前的史會清,與家人所描述的那個身強力壯的男人判若兩人,渾身傷痕累累,左臂明顯下垂著。目睹此狀,張律師判斷,史會清一定有被『刑訊逼供』的可能。此後,在與史會清的多次會見以及經過大量的走訪調查,張律師更加堅信了這一點。

  2002年9月,綏化市北林區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史會清有期徒刑5年。

  2002年12月6日,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史會清強奸幼女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定訴訟程序為由,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同年年底,張城瑋律師將『關於史會清被刑訊逼供』的調查內容致信省高檢和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引起了高度重視。2003年年初,在上級部門的督辦下,綏化市北林區檢察院介入調查此事。據了解,史會清與小麗一家交往甚密,因小麗平時愛吃零食,加之身材早熟偏胖,其父母為此曾跟史會清等鄰居講過,『看見其吃時就說一說』這樣的話,而文化程度較低、言語相對粗俗的史會清真的為此事罵過小麗。小麗也曾因史會清說話難聽,向其母親哭訴過。

  另據史會清的同事和鄰居反映,案發前史會清的身體很好,鄰居搬東西都找他。同時,看守所的管教以及與史會清同監捨的犯人們也共同證實:史會清投監時頭部、胸部、胳膊就有傷,而且是新傷……

  2003年3月10日,兩名涉嫌對史會清刑訊逼供的辦案人員被刑事拘留。

  就在檢察機關准備向法院對公安機關刑訊逼供提起公訴時,強奸案的審理突然陷入了僵局,在此後兩年多的時間裡,案情反反復復,而史會清也從看守所裡進進出出——

  2003年6月2日,當地法院開庭審理此案。6月23日,中止審理。7月10日,再次恢復審理。9月7日,再次中止審理。11月6日,史會清走出看守所被監視居住。2005年10月,北林區法院再次以強奸罪判處史會清有期徒刑5年,史會清再次被羈押。而同年12月13日,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樣再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定訴訟程序為由,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悲喜交加

  『強奸犯』洗脫罪名獲清白

  今年4月,綏化市北林區法院再次維持原判。而史會清也再次不服判決提請上訴。

  7月,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這一次,能否成為控辯雙方最後一次的較量,沒有人敢斷言。

  9月4日,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了終審判決——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史會清犯強奸罪證據不足,被害人小麗指認史會清將其強奸的陳述前後矛盾,與相關的證據均不能吻合,被害人及其監護人又提供不出其他證據證實被告有強奸行為。同時,被告人史會清稱對被害人有強奸行為系公安機關刑訊逼供所致,其辯護人當庭提供了北林區檢察指控公安機關的證言及相關證據,故被告人史會清上訴有理,應予支持。被告人史會清無罪……

  終審判決下達後,史會清及家人喜極而泣。

  史會清說,回想被超期羈押的1000多個日日夜夜,恍如隔世,不堪回首,身強力壯的自己如今落下了永久的殘疾。那頂『強奸犯』的帽子,他從48歲戴到了53歲,戴了整整5年,而這5年裡,因為這場飛來橫禍,家裡幾乎傾家蕩產——他被單位除名,現在一家人的生活步履維艱。更讓他痛心疾首的是,就連兒子的婚姻大事也被自己『株連』,一個『強奸犯』的兒子到處會被人指指點點……據了解,近日史會清正准備申請國家賠償,其結果如何,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

  史會清被無罪釋放,這起歷經5年審理的強奸案終於宣告結束。當記者試圖采訪本案中另一重要當事人、如今已16歲的小麗時,卻得知母女倆於很久以前就已悄然離開了綏化,行蹤成謎,而那個生下來的嬰兒,據說早就送了人。小麗未來的命運將會如何,我們不得而知……

  (注,文中小麗為化名)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