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1日電 昨天9時35分,在省政府交通崗附近,一輛黑色尼桑轎車因為沒有辦理『交強險』,被哈爾濱市動力交警大隊處以應繳保費1050元的兩倍罰款,這是交警部門開出的哈市首張『交強險』罰單。在當日的檢查中,共有18輛車因未辦理『交強險』或未按規定貼出『交強險』標識被罰,總罰款金額達1.88萬元。
自10月1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穴交強險?雪實施以來,10日是哈市交警部門對『交強險』辦理情況上道檢查的第一天。10日9時30分,記者隨同哈市動力交警大隊的交警,來到省政府交通崗附近。記者看到,值勤交警一邊疏導過往車輛,一邊逐一檢查車輛的『交強險』標識(如圖)。9時35分,一輛從和平路方向開來的車牌號為黑AL1083的黑色尼桑轎車引起了值勤交警的注意,該車風擋玻璃上沒有『交強險』標識。交警當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檢查中,尼桑轎車司機承認車輛沒有辦理『交強險』,並解釋說,是因為過節耽誤了。值勤交警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相關規定,將尼桑轎車扣留,責令該車車主立即辦理『交強險』,並開出了處以應繳保費1050元兩倍的罰款。面對2100元的罰單,司機懊悔不迭。在隨後的檢查中,又有7輛轎車因未辦理『交強險』而按規定受到處罰。
在10日的檢查中,還有一些車輛雖然已經辦理了『交強險』,但卻沒有將標識貼到指定位置,這些車輛也受到了處罰。當日10時30分,在動力廣場附近,值勤的交警攔住一輛賽豹轎車。司機聽說要檢查『交強險』,馬上從包內拿出了『交強險』標識貼和相關手續。交警告訴這名司機,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規定,『交強險』標識必須貼在汽車風擋玻璃右上角,否則將處以200元罰款並扣車。在交警的幫助下,賽豹轎車司機貼好了『交強險』標識,但同時也收到了200元的罰單。
據動力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潘廣平介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穴交強險?雪從10月1日開始實施,截止到9日,交警部門對駕駛員進行了廣泛的宣傳。10日是交警部門正式上道檢查、並對違規車輛進行處罰的第一天。動力交警大隊的交警共檢查了120多輛機動車,其中8臺未辦理『交強險』的車輛被扣留,民警對每輛車的車主都處以2100元罰款。另外還有10臺機動雖然已經辦理了『交強險』,但因為沒有張貼標識,車主被分別處以200元罰款。
潘廣平副大隊長提醒廣大司機,目前交警部門已經開始依法對車輛是否辦理了『交強險』進行檢查,凡是原來的『商業三者險』已經過期的車輛都應盡快辦理『交強險』,並將保險標識張貼在指定位置,以免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