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2日電 載重3噸的貨車需要4400元的『交強險』保費,而黑A09207貨車的駕駛員卻僅帶著一張保費為1455.3元的『交強險』保單上路了。10日該車被內蒙古交警部門發現。昨天,中國人保財險哈爾濱市分公司認定該駕駛員手中的保單是偽造的。
14時,記者在中國人保財險哈爾濱市分公司理賠、客戶服務中心看到了這張假『交強險』保單正本的傳真件。上面的防偽水印清晰可見,左上角印著『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制』的字樣。保險單上填寫的被保險人是一個叫張傳順的人,車牌號是黑A09207。保單上按規定填寫著車架號、承保險種、保險金額和核保人、制單人、經辦人的名字,還加蓋了保險公司的業務專用章。外行人從上面很難看出這是一張假的『交強險』保單。
據中國人保財險哈爾濱市分公司理賠、客戶服務中心經理高峰介紹,今天9時左右,理賠、客戶服務中心突然接到來自內蒙古警方的電話,稱他們在檢查一輛哈爾濱牌照的躍進貨車時發現一張『交強險』保單有問題,希望中國人保財險哈爾濱市分公司幫助審核一下。理賠、客戶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接到內蒙古警方發來的『交強險』保單傳真件後,經過仔細核對,發現這張保單編號屬於中國人保財險動力區支公司,而保險單右下角卻蓋著中國人保財險香坊區支公司的公章。工作人員經過與兩家支公司聯系後得知,動力區支公司從未辦理過該車的『交強險』業務,保單上蓋的業務專用章與香坊區支公司的業務專用章大小不符。工作人員還發現,這張保單上填寫的保費只有1455.3元,而這類型貨車的『交強險』保費要4400元錢。工作人員據此斷定,這張『交強險』保單是偽造的。這是中國人保財險哈爾濱市分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實施以來,發現的首張假的『交強險』保單。
隨後,記者與內蒙古警方取得了聯系。據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111國道交警中隊交警王利峰介紹,10日21時左右,他和中隊長郭海清等人在111國道夜查車輛辦理『交強險』情況時,發現黑A09207躍進貨車駕駛員劉玉柱拿出的一張『交強險』保單正本印刷模糊。經過詢問後得知,劉玉柱是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人,這輛貨車是他從哈爾濱市購買的二手車。
目前,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111國道交警中隊已經扣留了這臺貨車,並責令該車駕駛員劉玉柱15內補辦『交強險』。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劉玉柱將被處以『交強險』保費兩倍即8800元的罰款。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因偽造保險標志,劉玉柱還將被處以1000元到2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