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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規安全生產高危行業不參保不發證
2006-10-12 15:40:2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林樂君 王瑋
東北網10月12日電 日前通過的《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否則政府有關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為了嚴格規范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等企業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條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礦山、建築施工、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等生產經營單位未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的,政府有關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礦、建築施工企業還應當為井下作業、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時繳納保險費。生產經營單位違反規定,未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從業人員發生工傷的,由該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據省勞動保障廳工傷保險處劉偉處長介紹,勞動保障部門在條例實施後將制定有針對性的擴大覆蓋面方案,督促企業盡快參加工傷保險。同時與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和勞動保障部門定期交流、通報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切實保障企業職工的權益。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