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0日電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女農民王秀文冒充北京市市委書記秘書招搖撞騙的案件。
檢方指控稱,33歲的黑龍江省女農民王秀文,在2005年5月至12月間,假冒北京市市委書記秘書,以可以幫助孫某辦理其父親單位遷址事宜及為其在市委找工作為名,先後騙取孫某人民幣2萬餘元及三星D508型移動電話3部、摩托羅拉V3型移動電話1部(物品共價值人民幣1萬元)。後被告人王秀文被查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秀文無視國法,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應當以招搖撞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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