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3日電 『天天清倉』屬違法、特價商品也可以退貨……本月15日開始,隨著由國家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五部委聯合頒布的《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正式施行,消費者如再遭遇此類『噱頭』促銷、不平等格式條款,就可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根據《辦法》規定,違反有關規定者最高將受罰3萬元。記者21日在哈市許多商場看到,仍有不少商店在搞違規促銷。
在道裡一家地下商業街一路走來,記者發現不少商家打著『清倉處理』、『清倉甩賣』等標語。在一家服裝店門口,記者看到該店玻璃門上貼著紅紙寫的『租期已到,清倉處理』的字樣。
隨後,記者在南崗一地下商場、西大直街上的多家服裝店也看到店前都寫著『清倉價、清倉大處理』等字樣。在建設街上,據一路人講,他每天都路過這裡,附近的小店『清倉』都不知多少個月了,『衣服的價格並未便宜,這種字眼只能騙過路客。』記者走進幾家小店詢問工作人員,他們均含糊其辭,沒有告知『清倉』的具體時間,只說『快拆了』。
『雖然不少消費者對商家「跳樓價」、「驚爆價」這樣的標語不在乎,但實質上卻危害到整個商業市場的經營環境,對商業經營者的公平競爭環境產生影響。』哈市工商局工作人員王剛介紹,目前,很多商家利用模糊標價、虛假標價、兩套價格、虛構原價等形式,或以『市場最低價』、『特價』、『清倉大甩賣』、『季節性大削價』、『大出血』、『買一送一』等廣告用語誘騙消費購買商品,其行為屬於欺詐,應該予以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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