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4日電 23日,記者從雞西市林業局了解到,雞西市林業局是9月初向省林業廳申請獵捕(捕殺)野豬的,最初申請捕殺200頭,得到省林業廳批復允許獵殺100頭。
雞西市林業局9月7日向省林業廳請示關於獵捕(捕殺)野豬的文件。請示內容如下:
由於《野生動物保護法》宣傳力度的加大,保護野生動物幾乎人人皆知。加之國家封山育林政策的出臺,公安部對獵槍的收繳,我市林區野生動物的數量急劇增多,隨之而來的是部分地區農作物受野生動物,尤其是野豬的危害十分嚴重,給農戶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致使農戶們怨聲載道,多次找到林業部門要求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原有,為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我市准備獵捕(捕殺)野豬200頭,彌補農民的經濟損失。
省林業廳於10月10日對雞西市關於獵捕野豬的請示做出批復。批復的具體內容如下:
經研究,考慮到你市部分『三有』野生動物的種群數量不斷增多,尤其是野豬繁殖較快,在一些地方對農作物生產造成了危害。根據你市野生動物的資源現狀,省廳同意你局在本市范圍內狩獵野豬100頭,狩獵期至2006年12月31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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