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8日電 哈市松北區松北鎮勝利村大耿家屯村民鍾亮(化名)酒醉後不但在公共場所滋事,而且還動手毆打民警。24日,松北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鍾亮有期徒刑八個月。
6月24日17時許,被告人鍾亮酒後來到哈市松北區松北鎮前進市場持刀滋事,有群眾報警,松北派出所民警接警後出警。民警到現場後,鍾亮正在無故辱罵他人。民警表明身份,要求其到派出所接受處理,鍾亮對民警拳打腳踢。民警請求增援後,鍾亮被帶回派出所,隨後鍾亮又將派出所報警臺砸壞。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鍾亮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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