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日電 根據監察部和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的通知》的總體部署,省監察廳、省國土資源廳決定從現在起至年底,在全省集中查處八類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
在黑龍江省,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發生的比例、數量都呈上昇趨勢。一些地方政府大搞『政績工程』,越權批地、未批先用;有的打著招商引資的幌子,『以租代征』,隨意降低或減免土地出讓金、擅自調整土地規劃用途;有的執法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搞所謂『保護性查處』,查事不查人、以罰代處等問題還比較普遍。從我省近兩年來查處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看,因政府決策行為造成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佔了68%,並且情況復雜,查處和糾正的難度很大。
黑龍江省將利用今後兩個月的時間,集中力量重點查處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租代征』違法用地、閑置土地、違反規定提供別墅用地、對土地違法違規責任人員處理不到位等8類案件。首先查處的是,同時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和侵犯農民利益的案件。
10月31日召開的全省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工作會議要求,全省各地監察機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對2005年1月1日以來新增建設用地情況進行全面排查,不僅要看審批情況,更要重點查看新增建設用地的實際情況,從中查找問題,篩選案件線索;對掌握和發生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查看案件查處是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是否落實,責任人處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該立案查處而沒立案查處或查處不到位的問題;各地要在11月25日前,填表上報。
各地要集中力量查處那些在本地影響較大、群眾反應強烈的典型案件。對查實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頂風違法違紀的從重處理;對隱瞞不報、有案不舉、壓案不查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