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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社會和諧要處理好四個關系
2006-11-07 10:56:5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楊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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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7日電11月6日出版的《黑龍江日報》發表署名文章,題為:實現社會和諧要處理好四個關系。全文如下:

  紀檢監察機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肩負著抓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的神聖職責。必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背景和大局中去思考、去謀劃,切實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體現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中去,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證和堅強的紀律保證,因此,在具體實踐中應注意處理好『四個關系』。

  一是實現社會和諧與懲治腐敗的關系。腐敗現象是破壞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因素。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發展的社會轉型期,腐敗呈高發態勢,對社會的和諧產生極大的影響。事實上有許多社會不和諧都與腐敗現象有密切聯系。腐敗不除,和諧難立,反對腐敗關系國家發展全局、關系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關系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反對腐敗,營造清明廉潔、和諧穩定的良好社會氛圍,是我們黨領導共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國人民要求政治廉潔的共同期盼。堅決懲治腐敗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是對和諧社會建設的有效推進,是懲治腐敗成果的具體體現。所以,構建和諧社會與堅決懲治腐敗,互為促進、相得益彰。紀檢監察機關要認清肩負的歷史責任,把構建社會和諧與堅決懲治腐敗有機地統一起來。1、必須認真落實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認真分析腐敗的原因、性質和危害,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有效遏制腐敗發生,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條件。2、必須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堅持用改革的辦法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建立起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3、必須加大查處腐敗案件的力度。構建和諧社會對於懲治腐敗不能有絲毫的放松,對於查辦案件工作不僅不能放松,而且要抓得緊而又緊,對於腐敗分子,不管藏在什麼地方,都要組織力量把他們挖出來,決不能讓他們逃脫黨紀國法的懲治,要以懲治腐敗的成果取信於民。

  二是實現社會和諧與糾風治理的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貫穿其中的一條主線就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讓發展的成果惠及人民。必須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辦群眾之所需,傾聽群眾呼聲、體察群眾情緒、反映群眾訴求、關心群眾疾苦,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使人民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感受到真真切切的變化。只有這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纔能得到人民群眾的真心支持和擁護,纔能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獲得不竭的動力源泉。當前,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具有很強的社會危害性,加劇甚至激化社會矛盾,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影響社會和諧與穩定,削弱了社會的凝聚力。處理好構建社會和諧與糾風治理的關系,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責,兩者既不能偏墜、更不能對立。必須加大糾風治理的力度,實施糾建並舉方針,用部門和行業的嶄新風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鞏固和延伸糾風治理的成果。為此,必須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上學難、上學貴,看病難、看病貴,農民負擔、公路『三亂』、亂評比和出租汽車行業秩序混亂等,進行專項治理,維護社會安定有序。1、要思路創新,用改革發展的思路謀劃糾風治理。做到思路敏銳、思路超前,思路創新,在促進科學發展的大局中統籌謀劃糾風治理工作;在繼承創新中把握糾風治理的發展趨勢。2、要機制創新,用嶄新的機制組織糾風治理。強化責任機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制;強化考核機制,激勵各地各部門自我加壓;強化查處機制,遏制損害群眾利益的事件發生。3、要制度創新,用規范的管理促進糾風治理。適時完善尚未配套的制度,及時建立鞏固成果的制度,限時完善責任追究的制度。4、要載體創新,用有效的方式推動糾風治理。建立公開透明度強,群眾廣泛參與的監督載體;建立科技含量高,便捷高效的公示載體;建立制約力度大,措施規范的管理載體。堅決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是實現社會和諧與執法監督的關系。構建社會和諧與執法監督,相互貫通、相互轉換、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沒有社會和諧,執法監督就失去了土壤和基礎,沒有執法監督,構建和諧社會就失去了支持和保證。構建和諧社會是執法監督的應有之義,執法監督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法律保障。決不能因為構建和諧社會,就放棄執法監督,更不能因為執法監督就與構建和諧社會相對立。紀檢監察機關必須通過執法監督促進社會和諧,用社會和諧優化執法監督環境。必須在執法監督的實踐中體察民事、民情,關注民生、民意,情系民心、民懮,傾聽民呼、民訴。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貫穿於執法監督的始終,把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著力點,誠心誠意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1、強化對『四個堅決糾正』的執法監督,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圍繞征收征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破產、拖欠建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開展執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采取跟蹤督辦、掛牌督辦等方法,推進具體問題的解決和法規制度建設,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要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然後進行查處。2、強化對企業違法排污的執法監督,切實保障群眾生命安全。認真執行監察部、環保總局關於《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集中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飲用水源安全、工業園區超標排放污染物,督促各地全面整改重大環境安全隱患,推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3、強化對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執法監督,保證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通過執法監督檢查,糾正盲目投資、重復建設,反對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禁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弄虛作假行為。4、強化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執法監督,嚴厲查處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對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及時調查到位、責任追究到位、紀律處分到位、法律追究到位,並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建立健全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

  四是實現社會和諧與改善環境的關系。環境是生產力,是社會和諧的重要標志。構建社會和諧與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相互滲透、相互依賴、相互合作、相輔相成。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找准結合點和著力點,主動介入、自覺融入、准確切入,努力營造優良的經濟發展環境。1、以效能監察為切入點,優化政務環境。集中解決政府部門中的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機關公務員中的刁難、勒卡、以權謀私,職能部門和窗口單位的辦事拖拉、暗箱操作,政務管理中的不規范、不透明等,為經濟發展減壓提速。2、以民主評議行風為切入點,優化服務環境。通過『行風熱線』,暢通群眾和企業投訴渠道,公開辦事制度,實行陽光審批,堅持一條龍服務,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一次性告知、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為企業降低投資成本。3、以治理商業賄賂為切入點,優化誠信環境。人無信不立,商無信難暢。商業賄賂行為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對於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領域裡的商業賄賂行為,必須大張旗鼓的開展專項舉報,精心篩選案件線索,嚴肅進行查處和打擊,努力營造『重承諾、守信譽』、『重合同、守信用』、『重公德、守信義』的誠信環境,喚回商業誠信,提昇發展質量。4、以《行政許可法》為切入點,優化法制環境。凡是行政機關內設機構以自己名義實施行政許可的,或者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授權組織實施行政許可的,或者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行政機關自行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都要予以糾正。建立行政許可公示制度,規范行政許可行為,清理行政執法主體,嚴禁行政機關委托事業單位執法行為,消除行政職能體外循環現象,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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