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7日電 日前,黑龍江省政府與國家環保總局簽訂責任書,在『十一五』期間削減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兩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
按照責任書的要求,2010年,黑龍江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目標將控制在45.2萬噸,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5.2萬噸,削減率10.3%,其中,松花江流域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1.9萬噸。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將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2.0%,控制在49.8萬噸以內,其中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過33.3萬噸。除國家控制計劃管理的兩種主要污染物外,我省還將對氨氮、煙塵、工業粉塵實行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管理。2010年,全省煙塵排放總量目標將控制在52.05萬噸,氨氮、工業粉塵也將控制在2005年水平,氨氮排放,總量目標控制在5.46萬噸,工業粉塵排放,總量目標控制在了2.4萬噸。
據介紹,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削減指標是約束性指標,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突破。從2006年開始,省環保局、統計局、發改委、監察廳等部門每年將對各地市、省農墾總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情況進行年度檢查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省政府並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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