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8日電 哈爾濱市的張某在得知洛某要買房子後,便偽造了某小區一套房子的產權證,將這套房子『賣』給洛某,騙得洛某10萬元錢。6日,張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10月下旬的一天,張某母親的同事洛某問張某在做什麼工作,張某說她在售樓,洛某提出想買一套位於1樓,使用面積60多平方米,價格比較便宜的房子。10月28日,張某來到道裡區錦江綠色家園售樓處,在售樓小姐的帶領下,看了一套符合洛某要求的房子,這套房子的價格是28萬元。10月29日上午,張某又帶洛某去看了那套房子。張某謊稱,這套房子是某公司抵帳給她的,價格是16萬元。
在洛某決定買那套房子後,張某對洛某說,她現在急需用錢,這套房子她就按16萬元賣給洛某,讓洛某先付10萬元。張某還表示,房子的內部結構改造和房屋產權證的過戶都可以由她負責。為了打消洛某的疑慮,張某向洛某出據了這套房子的房屋產權證,還把她所說的、抵給她房子的那家公司的公章和房子的抵押合同給了洛某。張某說,等她把錦江綠色家園那套房子過戶給洛某之後,再把那些證件拿回。有了這些證件在手,洛某不再懷疑,並於10月31日將10萬元錢交給張某。
11月1日之後,張某的電話始終都無法接通,洛某有些發慌,便去查證張某抵押給自己的那些物件,這纔發現原來那些物件都是假的,自己上了當。11月6日,洛某找到張某的母親,讓她想辦法聯系上張某。當天,洛某終於見到了張某,在索要10萬元錢時,張某說,現在她沒有錢,等有錢以後再還。氣憤至極的洛某將張某扭送到南崗公安分局榮市街派出所。
經審問,張某供認了以賣房為名騙取洛某10萬元的犯罪事實。張某交待,那些公章、合同,還有房產證都是她通過大街上的小廣告找假證販子偽造的。
目前,張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