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3日電 進入供暖期,供熱質量和供熱繳費成為投訴焦點問題。《生活報》今天刊發消息稱,若房屋承租人或產權人單位不為其報銷熱費,居民可申請勞動仲裁。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聯絡部副部長王金濤介紹,按照有關供熱規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不分男女,只要是房屋的承租人或產權人,就有享受熱費報銷的權利。單位不給報銷熱費的做法是錯誤的,不給女職工報銷熱費的做法也是不對的。在哪兒工作就應該在哪兒報銷熱費,如果工作單位不給報銷熱費,屬於侵犯勞動者權益,此種情況為勞動爭議范疇,居民可到哈市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獲取應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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