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東京11月23日電 日軍遺棄在華毒氣彈傷人案第一次訴訟的二審22日在東京高等法院結審,日軍老兵出庭作證,揭露日軍有組織地遺棄毒氣彈行為。
日本共同社的報道稱,1974年發生在黑龍江的『紅旗09號』船毒氣彈泄露事件受害者李臣(61歲)和1982年發生的牡丹江光華街毒氣事件受害者仲江(45歲)在法庭上作了意見陳述。結審後,原告和原告律師團成員在東京霞關的律師會館舉行了記者會。據原告律師透露,包括1987年齊齊哈爾市興隆街毒氣事件在內的第2次訴訟的二審也將於本月30日結審,預計東京高院會在明年早些時候作出判決。
第一次訴訟的一審判決曾在2003年9月29日作出。當時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原告全面勝訴,命令日本政府賠償1.9億日元,但日本政府方面不服而提出上訴。而第2次訴訟的一審判決中雖然法院認定日軍遺棄和隱匿毒氣彈的事實但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曾經參與掩埋毒氣彈的日軍老兵小林利男(86歲)和興梠治照(79歲)也參加了當天的記者會。他們透露了當時在上級的命令下掩埋毒氣彈的情景,揭露這是日軍有組織的遺棄行為。並激動地回顧得知當地人們受到毒氣傷害的消息後毅然決定到法庭作證的經過。據悉,雖然跟他們相關的毒氣彈埋藏地和事發地點不一樣,但兩人表示,當初自己的行為現在給中國人造成了如此大的傷害,心裡感到萬分抱歉。他們還分別與原告律師等人赴當地查看情景,希望避免傷人事件的再次發生。但據悉,當初的荒草地已經完全不復存在,很難再確定具體地點。
另外一位16歲時被叫到廣島縣一個叫作大久野島的小島上制造毒氣彈的老人藤本安馬(80歲)本身也是毒氣的受害者。他激動地控訴當時的日軍的騙人行徑,他說:『聽說可以邊學習邊拿工資,但到了那裡哪知道是制造毒氣的學習。後來又被灌輸制造毒氣彈侵略中國是理所當然的軍國主義教育。』
原告律師就訴訟過程中面臨的困難指出,法院需要受害者有說服力的醫學證明,但對於毒氣受害的醫學診斷很少有前例,即便找到願意幫忙的醫生,他們也是在邊學習邊診斷。此外,律師們很難收集到毒氣相關材料,而且部分外文資料還不能完全讀懂。
除了李臣和仲江,齊齊哈爾毒氣受害者丁樹文也代表43名受害者出席了記者會,他們一致對無私地為訴訟案辛勤工作的日方律師和支持訴訟的社會各界人士表示感謝,並對敢於站出來揭露日軍罪行的正義人士表示敬佩。李臣說:『這麼多人支持我們的訴訟,更加增強了我的勇氣,相信訴訟一定會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