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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稱
孩子緊抓母親衣角
出租車司機宋師傅目擊了孩子被親生父母遺棄的一幕。宋師傅說,22日9時許,一對年輕夫婦帶著一個小孩從長嶺鎮法庭出來後,不知何故發生爭吵,男人扔下女人和孩子揚長而去。隨後女人沿著大街向北走去,孩子抓著那個女人的衣角在後面跟著。走了幾步,女人突然甩開孩子,跑進了附近的一個胡同。幾分鍾後女人出現在道路的另一側,乘一輛出租車離去,只留下孤零零的孩子站在風中。
長嶺鎮居民楊某說,當時他和幾個朋友途經法庭時,看到一個四五歲左右的孩子站在路邊,路上車來車往,天氣又那麼冷,孩子的身邊連個大人都沒有,覺得很奇怪就上前詢問。小孩說他叫王洪博,今年4歲,父母正在鬧離婚。他隨爸爸到法庭之後,見到了多天不見的媽媽,可父母誰都不要他,把他扔在路邊就走了。楊某等人見孩子可憐,就將其送到了法庭,並報了警。
派出所長
孩子可愛 僱人看護
23日,記者在長嶺鎮派出所見到了小洪博。小洪博長得虎頭虎腦,十分可愛。他一邊吃著警察叔叔給買的零食,一邊好奇地看著記者,顯得有些害羞。當記者問他想不想父母時,他想了半天纔小聲地說:『想,可他們不要我了。』
據長嶺鎮派出所所長宋長河介紹,他們接警後趕到法庭將孩子接到派出所後,立刻與孩子的父親王宇取得了聯系,但是王宇拒絕接回孩子,孩子母親朱英玲的電話也一直打不通。民警又聯系了孩子的幾位親屬,他們也都拒絕接回孩子。沒有辦法,民警只好把孩子臨時放在派出所,僱人看護。
宋長河告訴記者,這個孩子不哭不鬧,十分懂事,每次吃飯的時候都先幫民警拿筷子,等所有人開始吃飯後他纔端起飯碗吃飯,完全不像一個4歲的孩子。可是派出所終究不是幼兒園,每天有很多公務要辦,無暇照顧孩子,孩子呆在這裡不是長久之計。不知道孩子的父母為什麼這樣狠心,這麼好的孩子怎麼能忍心扔下不管呢!
法官說法
遺棄親子構成犯罪
據長嶺鎮法庭庭長於波介紹,孩子的父母都是呼蘭區許卜鄉的村民,由於感情破裂目前正在辦理離婚手續。因許卜鄉沒有法庭,22日上午,孩子隨父親一起來到長嶺鎮法庭,母親是單獨來的。由於就孩子的撫養問題發生爭執,雙方當天沒有辦完離婚手續。沒想到兩人一起離開法庭後,竟然將孩子扔下不管了。
於波表示,父母雙方在離婚訴訟過程中私自把孩子遺棄,已經構成妨礙訴訟罪。如果二人不出面接回孩子,法庭將依照相關法律條例對其進行司法制裁。
父親表態
不接孩子 不怕處罰
記者通過警方提供的電話,和孩子的父親王宇取得了聯系。據王宇介紹,他和妻子朱英玲於2001年結婚,這兩年他懷疑妻子有外遇,兩人感情一直不好。今年9月,妻子以他酗酒為名,向長嶺鎮法庭起訴,要求離婚。這兩個月來孩子一直在伯父和姨媽家『打游擊』,而且經常吃不上飯。22日上午開庭時,他考慮到自己平時忙於打工,而且經濟條件也不好,所以請求由妻子來撫養孩子,可妻子不但拒絕甚至還說出不認識孩子的話,所以一氣之下,他就扔下孩子和妻子,回到了呼蘭區。
王宇告訴記者,他現在還有8600多元錢的外債,居無定所,收入也不穩定。考慮到自己目前的條件,他不會出面領回孩子,現在只能『躲』起來。不管法律怎麼處罰,他都不在乎。
記者隨後又撥打了朱英玲的電話,但一直未打通。